供暖标准一般是16~24度。按照每个城市供暖的要求,冬季采暖室内的温度一般来说在16~18度之间。而由国家制定的相关环境标准也规定,冬季室内温度要在16~21度之间。
到冬季供暖期,用户上访投诉现象开始多了起来,大致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三,一是热力输送不均衡,这也是常年解决不了的主要突出问题。在一些小区,由于供热系统压力差,导致热水循环不畅,出现了小区间供热不均的现象。二是管道设计不合理。供热管线过长、弯道和外接口过多等,致使输送阻力加大,流速不够。三是管道细。有的管道陈旧且不够粗,加之常年沉淀污垢,阻碍了水流量,造成了小区间供热不均衡,热的热,冷的冷,有的热得开窗户,有的冷得打电暖风。
其实,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民众对“幸福指数”的期望越高,目前规定的冬季居民室内供热标准温度为18℃的标准并不能满足广大人民众的日常生活需求,尤其是对于年老体弱和抵抗力差的人来说有些偏低,对于家里有病人的来说,就更显温度不够了。甚至,有的供热部门竟然连18℃都保证不了,用户去,就派人中午去用户家测温,由于中午太阳光线足,加之家中做饭电器散热,多数都能在这个时间段达到18℃。
据医学专家实验表明,18~25℃比较适合人的居住,而23℃最好,室温过高如30℃以上或过低10℃,不仅容易诱发心脏疾病,还易患感冒等呼吸道疾病。冬季供暖时,热企需提供人性化服务,不仅仅把温度达标放在18℃上,要根据天气变化实时调节供热温度。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供热企业在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18℃的标准要求基础上,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高于18℃的标准。所以说,适当提高室内温度标准是有法律依据的。
总之,供热企业要换位思考,树立起为民意识,要加强自身管理,强化人性化服务,做到“精准摸排、精准整改、精准达标”。尤其是针对热水输送不畅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除污排垢、调节阀门、更换管道,有效调整热力流量和压力差,基本保持供热输送平衡,保障供热效率。同时,供热管理部门也要加强对企业监管,可随机稽查或派驻监督员现场跟踪问效,保证屋子暖,用户的心也就暖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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