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诸城市的供热发展历程、供热现状进行了介绍,针对如何彻底解决不同情况下供热质量不合格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并提出老旧小区整合、智慧供热、一定的管理手段等发展建议。
标签:供热现状;热电联产;智慧供热;供热管理
一、诸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历程简介
诸城为山东省的一座县级市,位于山东半岛东南、泰沂山脉与胶潍平原交界处。冬季供暖室外设计温度-7℃。
自2003年开始诸城市新建小区实施统一集中供热,当年实现集中供热的总面积为18万平方米[1]。2007年,成立了诸城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全市的供热管理,2011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意见》,2012年《诸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12-2020》批复,2014年出台《关于规范供热建设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的暂行办法》,近年来,随着人民众对供热质量要求的提高,市政府对供热问题更加重视,在政策制定、改造补贴资金的投入,供热法律体系
的建立等方面都走在了潍坊市的前列。
二、诸城市集中供热现状
近几年,诸城市城区供热主要方式为2处热电联产热源和1处高温水区域锅炉房供热系统运行总体平稳。2018年底,城区供热能力蒸汽1030吨/小时和高温水186兆瓦,城区还有两个居民小区共35万平米使用的是水源热泵,集中供热总面积接近904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为83%。
目前供热系统分为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两部分。 两家热电联产企业、一家区域高温水热源企业负责蒸汽热源生产和供热主管网运营,九家供热公司负责供热站运行和末端用户供热质量,即供热公司负责收取所管理供热区域的居民热费,购买热源企业的蒸汽或者热水,管理换热站的运行,处理居民的各种供热问题。
供暖投诉(一)热源现状
从下图1、2中看出,诸城市供热仍然以燃煤为主,2018年底,热电联产和燃煤锅炉房供热面积总占比93%。从发展趋势来看,燃煤锅炉房供热占比自2015年开始明显上升,热电联
产占比自2015年有明显下降,燃气壁挂炉和热泵供热面积由于近年来没有增加,占比轻微下降。
(二)热网现状分析
2018年底,诸城市集中供热管线总长度为197千米,其中蒸汽管道150千米,热水管道50千米。二次网供水温度多为45-52℃,回水温度多为35-45℃。
(三)耗热量现状
自2011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意见》,所有新建建筑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经过供热计量系统的前置验收,截至2018年底,共验收3.2万户。近六年来的新建建筑绝大部分按规范安装了热量表和温控阀。根据近三年的热计量数据分析,单位面积耗热量约为0.29GJ/m2。
三、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热源保障能力不足
目前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房的供热能力约为840万平米,由于无备用机组,一旦发生故障,将造成大面积低温、甚至停热。[2]
(二)供热质量不合格问题
通过近三年深入调研发现,部分小区供暖效果不理想主要由于建管脱节、设施老化和供热率低等方面的原因。房屋建设与供热管理脱节,导致居民入住后逐渐暴露出诸多供热问题,有的小区建设期供热设备选型过大造成的“大马拉小车”,施工过程监管不到位造成的管道质量或安装不合格;因于小区换热设备陈旧和管网老化,导致在供热期各种事故频发而无法根治,严重影响供暖效果;因于小区供热率总体偏低,入住用户不取暖,中间层用户干脆蹭暖现象普遍,传热损失太大造成供热质量不合格。大部分的换热站蒸汽用量的控制是通過人工经验来实现的,缺少专业运营,缺少有效的能量计量和用能诊断,大多数水电没有单独计量。通过对近三年的供热投诉进行整理,问题分类汇总分析见下表。
(三)供热体制不合理问题
诸城市集中供热伊始就实施了市场化改革。目前的基本模式是热源企业不直供到户,面对
供热用户的是供热公司,多数规模小、人员素质不高、社会责任意识不强,为追逐利润导致的供热效果差和服务不到位想象是存在的。
四、供热发展的建议
(一)热电联产作为城市基础热源不可替代,热电联产是发电厂同时生产电能和热能的工艺,与分别生产电和热能方式经济性较好,是我国北方利用最广泛的供热方式。
(二)要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与换热站整合。在统一的层面上进行总体调度和管理,改造同时包含建筑本身的节能改造,改造费用参照老旧小区改造费用由三方承担的方式,或引入较为先进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三)智慧供热,彻底提高供热质量和管理水平。靠经验供热,缺乏供热数据的有效采集和精准的控制手段,造成不同区域之间供热效果相差很大;供热发展的终极目标,应是智慧供热。它有三个特征: 一是看得见所有包括热源、管网、换热站、用户及天气的全部信息;二是远程智能控制、三是可以调控,保证用户按需供热,平衡供热。智慧供热是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以及供热运行的大数据,实现供热系统全面的信息化管理,智能融
合热源生产能力、管网输配能力和随气象参数变化等用户热负荷供需平衡,对各级热网统一智能调节,同时还能对热网改造、扩建提供科学依据,真正达到“按需供热、按需用热”。 [3]
(四)适时采取较为严厉的管理手段和一定的管理措施。
针对少部分供热公司供热质量不合格问题,严格按照供热合同以及供热条例进行处罚;
针对存在因期望值过高引起的投诉和恶意投诉现象,采取承担测温费用的方式进行制约。
针对较低的供热率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供热质量的问题,建议联合物价等职能部门,收取合理的供热“报停”费用;
实施供热不达标结果登记备案和公开,以供热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和公开的结果为依据,对于无理由不及时缴纳供热费的个人和住户实施公开,以此制约供热企业和用户的不当行为,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1] 诸城市市志编纂委员会 诸城市志(1988-2007)P305
[2]“新形势”下我国城市集中供热发展的思考 韩建明
[3]田燕青 打造一流热力企业 智慧供热计量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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