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费免费浅析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
作者:梁爽 齐顾波
来源:《科技与企业》2013年第21期
        【摘要】2012年,国务院下发了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的出台和实施都引人关注。本文对该政策进行初步评估分析发现,由于出台仓促,政策并不完善,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关键词】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政策评估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下发了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实施一年以来,社会反映强烈,有必要及时对该政策进行评估。
        一、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评价的理论支持
        1.公共政策评估
        公共政策评估是公共政策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政策系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学者安德森认为公共政策评估和政策(包括它的内容、实施及后果)的估计、评价和鉴定相关。政策评估包括政策方案评估,政策执行评估和政策效果评估几方面。
        2.公共产品理论
        根据萨缪尔森于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的定义,公共产品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两个基本特征,即每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并且集体内的任何人都有均等的机会享用公共产品。除了这种严格意义的纯公共产品,还有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包括两类,一类是收益上不排他、消费上有竞争性的准公共产品,一类是收益上排他、消费上非竞争的准公共产品。
        二、我国高速公路概况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公路由国家出资修建,公路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是纯公共产品。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大力发展公路建设,1984年开始修建高速公路,由于财政紧张,为了筹集更多资金,我国出台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吸纳各
方资金尤其是外资和银行贷款迅速流向高速公路建设,也为我国的高速公路引入了市场化运作。现在的高速公路仍然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在高速公路不拥挤的情况下,每一辆使用高速公路的车辆都不影响其他车对高速公路的使用,但入口收费站限制了只有交费的车辆才可以使用高速公路,在收益上具有了排他性,这使得高速公路成为了准公共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