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提高一、二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第一批)的补充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交通厅
【公布日期】2002.11.18
过路费免费
【字 号】晋价费字[2002]310号
【施行日期】2002.1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提高一、二级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第一批)的补充通知
(晋价费字[2002]310号 2002年11月18日)
省公路局、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各市(地)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其它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02年8月5日起提高了我省出省公路、中外合作经营的公路(隧道)、一级公路及大型公路桥梁的车辆通行费标准。鉴于少数出省公路上报有遗漏,有些已提价的收费站收费标准要与邻省收费衔接等原因,经研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提价的收费公路及收费标准
  1、执行一级公路和二级砼公路收费标准的公路为:
  一级公路:榆邢公路榆次过境改线段与太旧高速公路榆次连接线(大东观收费站);209国道上马台至米家湾段(西位口和樊家庄收费站点,通行全程只收费一次)。
  二级砼公路:大运二级公路北段(落里湾收费站);石凉线怀仁至左云段(吴家窑收费站),砂河至应县段(川草坪收费站);云店公路(尖口山收费站、纸方头验票点,全程只收费一次)。
  2、执行普通二级公路收费标准的出省公路为:
  甘林公路(石城收费站),榆赞公路(东冶头收费站),阳井公路(娘子关收费站)。
  二、山西省一、二级收费公路(隧道、大型公路桥梁)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三、三门峡黄河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标准暂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交通厅《关于调整三门峡黄河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1999]157号)文件执行。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交通厅《关于提高一、二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第一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0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文件从2002年12月1日执行,未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的不能执行新标准。
  附件:山西省一、二级收费公路(隧道、大型公路桥梁)收费标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