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施工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对于确保安全、质量、工期和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布的有关政策、法令、制度、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目前的施工技术管理现状、模式特点和经验,结合项目部所建工程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编制本办法旨在使广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有章可 循,促进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我部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以保证优质、高效、安全、按期地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第二章 施工管理
第四条 施工管理是科学、均衡、有效的组织施工生产;合理有序调配人力、机械、物质资
源;合理、动态、紧凑地安排工期,调度生产;规范化、程序化控制施工作业;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的主要内容:
a施工技术调查
b施工组织设计
c施工准备
d单位工程开工
e施工现场管理
f工程调度管理
一、施工技术调查
在公司指挥部组织管段全面施工技术调查的基础上,项目总工组织本项目部技术、物资等有关人员去现场相应的管段及重点、难点工程所处位置作认真细致的施工调查,使管理人员做
到心中有数;施工调查的结果,要能满足编制施工图预算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施工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写出施工调查报告,提报大临工程数量、位置报公司指挥部工程部,作为公司指挥部上报有关资料的依据;
施工调查的内容包括:
1、施工条件:自然条件、地理条件、气象条件、道路交通条件、物资供应条件等;
2、大临设施布置:生活设施、临时便道、临时用地、临时用电、拌合站、预制厂、铺架基地等;
3、施工图现场核对
⑴ 路基工程
主要核对优化排水系统主要是两线间以及规模较大的路基加固及防护工程、挡土墙等,内容是工程范围、厚度、基础等情况;
⑵ 桥涵工程
桥梁:主要是结合现场地形地质条件,核对优化桥台位置、立交跨路或其它建筑物的墩台位置、梁底标高桥下净空、承台顶标高、相邻桥梁是否可以合并等;
涵渠:主要核对优化位置、方向、标高以及立交、排洪、灌溉多功能兼顾等情况;
⑶ 站场、房屋工程、轨道及其它运营生产建筑物
主要结合地面既有构筑物的拆迁情况和生产工艺流程优化设计,重点核对优化水、电、暖通、气及消防等配套条件,核对优化位置、房屋基础的处理高填方站应特别注意;轨道部分重点核对优化既有站场改、扩建工程中设计的道岔拆铺利用情况以及区间、站场钢轨拆铺利用情况;
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⑴ 根据公司指挥部编制的本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安排,结合工程任务特点,认真做好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边程
⑵ 在工程正式开工前5日送达公司指挥部工程部组织评审;由公司指挥部将评审和批准意见于工程开工前反馈编制单位,并以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表的形式留下记录;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由指挥部工程部报集团公司施工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西工指审批;
⑶ 本标段确定的控制工程、重点、难点工程项目,由项目部单独编制单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批;
⑷ 施工组织设计按本细则编制,用A4纸打印,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附文字、表格Word或WPS软件版本;
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
⑴ 施工组织设计在充分调查当地自然、社会环境,如水文地质、气候气象、交通运输及既有线影响因素等条件的基础上编制;
⑵ 施工组织设计简洁明了、科学合理、突出重点,切实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
⑶ 施工组织设计要充分注意标段之间、专业之间、工艺之间的衔接配合和常见质量问题的预防,避免由此产生质量隐患,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⑷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优化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避免由施工原因影响既有线设备、行车的安全,降低工程成本;
⑸ 体现招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的承诺条件和内容;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⑴ 国家、铁道部和地方政府的行政法规和现行政策;
⑵ 国家和铁道部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铁道部概预算定额;
⑶ 设计文件及施工图;
⑷ 施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
⑸ 上级和本单位有关文件;
4、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⑴ 编制依据;
⑵ 编制范围;
⑶ 工程概述:修建意义、工程概况、自然特征、工程运输条件、当地建材、水、电分布情况、主要工程项目及数量、工程特 点、控制工程和重点工程、本工程方针目标要求;
⑷ 主要技术标准;
⑸ 施工工期、形象进度;
⑹ 施工组织方案、方法、工艺流程;
⑺ 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⑻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措施;
5、检查落实
项目部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及时进进行优化调整,组织协作队伍评比,并进行相应奖惩;
三、施工准备工作
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施工准备工作这一重要环节,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认真作好技术、规划准备和施工现场准备;公司指挥部按技术、规划准备的五项内容和施工现场准备的八项内容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达不到标准的,决不允许凑合开工;
四、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1、单位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 施工图纸和施工资料能满足施工需要;
⑵ 征地、拆迁完成;
⑶ 中线复测及工点放线已进行,施工桩橛完备,确认无误;
⑷ 实施性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已编制完成,经过监理审批;
⑸ 地质、地形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⑹ 施工图资料核对工作已经完成;
⑺ 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
⑻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已建立健全,经过审批;
⑼ 材料试验已完成;
⑽ 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施工便道桥能满足开工要求;
⑾ 涉及既有线安全的单位工程,必须与受施工影响的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影响较大的施工还应与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必须经有关业务处分处签章后,报行车组织部门审批通过;
2、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⑴ 开工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报告的附件;
⑵ 在开工报告单中必须说明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未完成现场核对的项目不得申请开工;
⑶ 开工报告单采用A4纸,非签字栏可打印,字体不限,若手写,应用碳素笔或蓝黑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文面整洁不得涂改;开工报告格式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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