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公布日期】2021.04.16
∙【字 号】青西新管字〔2021〕16号
∙【施行日期】2021.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破产
正文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印发《关于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西新管字〔2021〕16号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关于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2021年4月16日
关于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创新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青西新优商组〔2021〕1号),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发挥府院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形成符合市场化、法治化要求的破产处置工作的新格局,结合新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区政府与区法院间的企业破产处置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府院联动机制),充分运用机制合力,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涉及的资产处置、税收申报、变更注销、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等问题,为实施市场化、法治化破产程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为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新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支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避免对破产司法事务的不当干预。
(二)建立府院沟通协调机制,发挥政府和法院的职能作用,协调解决政府各部门和法院提交的破产处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顺利进行,使破产重整后的企业加速盘活重生、破产清算后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三)建立重点领域和企业敏感案(事)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监测、评估、通报破产企业相关信息,依法惩治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行为。
(四)研究解决其他需要由府院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府院联动联席会议机制。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相关领导、区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法院、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安排专门人员作为联络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破产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对重大、疑难、复杂的企业
破产案件,可设立专案处置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处置。
(二)建立涉企府院联动专题磋商机制。由法院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府院联动框架内,建立专题磋商机制,磋商解决破产企业司法处置中遇到的税收优惠落实、房产土地处置、抵押权注销、打击逃废债、企业信用恢复、职工安置等难题。
(三)建立企业资产协同处置机制。区法院牵头建立多部门参加的企业资产协同处置机制,充分发挥企业资产司法处置的作用,倒逼低效、闲置企业资产退出市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府院联动履职清单制度。形成《府院联动机制各责任单位履职清单》,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破产处置工作中需要职能部门提供支持和服务的事项。履职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未列入履职清单的职责事项及责任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确定,并补充至本清单。
(二)建立企业破产专项援助资金。区财政设立破产案件专项援助资金,年度资金额度1
00万元,由区法院实行单独核算、专账管理,用于解决无产可破企业破产程序启动和推进等问题,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
(三)完善破产管理人考评制度。建立完善与破产案件管理人规范履职要求相适应的监督管理和考评制度,强化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考评。考评采取个案实时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案实时考评结果作为确定管理人该案报酬和年度考评的考量因素。对于破产管理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五、附则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建立破产审判工作府院联动统一协调机制的意见》(青西新管字〔2020〕26号)同时废止。
附件:1.府院联动机制成员组成及工作规则
2.涉企府院联动专题磋商机制
3.企业资产协同处置机制
4.府院联动机制各责任单位履职清单
5.破产案件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6.破产案件管理人考评办法(试行)
附件1
府院联动机制成员组成及工作规则
一、成员组成
组 长:顾清弥 工委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周 诚 政府党组成员、管委副主任
曹 伟 区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李德海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凯 管委办公室党组成员、区优化营商环境
王凯 办公室主任
邢 燕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区发展和改革综合
保障中心主任
邱延明 区大数据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赵 敏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社管局局长
盖永生 区司法局副局长
石典进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术金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钟淑君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宗甫林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经林 区商务局三级调研员
徐本宁 区行政审批局副处实职
王定森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新华 区信访局副局长
韩 巍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处级干部
侯立武 开发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卢清民 黄岛公安分局一级高级警长
欧 伟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鲁沫林 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王 璇 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鲍 宁 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刘忠钦 黄岛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杰 人民银行黄岛支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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