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文化
本文认为,儒学的内容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性善论;二是天人合一论;三是“为己”论。这三个方面分别阐释了人类和谐向善的可能性、必要性和现实性。因此提出,儒学是一种让人和谐向善的思想文化,能够为今天“和谐文化”的建设提供丰富养分。
“好是懿德”是自己本性的自然展开和实现,是自己性分之内的事,也是符合宇宙法则、合于天道的事。因此,“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宇宙内事,是己分内事。己分内事,是宇宙内事。”[4](P273)“好是懿德”不是外在的命令,而是做人的内在要求,求而必得。它既平凡,又高尚;既简单易行,又重大深远,在自然而平凡中担当着宇宙的道义。即便是一文不名、一字不识,它也体现着人生的价值,可以让人身心安泰、坦坦荡荡。因而陆象山提出:“若某,则不识一个字,亦须还我堂堂地做个人。”[4](P447)
“为己之学”讲“改过迁善”。允许人犯错误,允许人改正错误,这是儒家“为己之学”对人类的一种深刻理解。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即使是圣贤,也不是全知全能,也可能犯过错,只是圣贤“过则改之”,勇于改正过错,“其过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见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3](P85)被孔子称为好学的颜回,也只是“不迁怒,不贰过”[2](P49),不会再犯同样的过错。古
语说“五十岁而知四十九年非”,就是表明人生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改正错误的过程。卫武公到九十多岁时,几杖盆盂还要刻上警言诫语,成为后世景仰的典范。所以,可怕的不是有过错,而是有了过错而去遮掩,不肯改、不敢改。过而能改,就是为己;掩而不改,就不是为己,而是害己。当然,允许过错并是允许作恶。过错是无意而为,并没有欺瞒自己的德性良知,比如:孩子做了错事,一怒之下重手打了孩子;亲人病重,情急之下施救不当,加重了病情甚至害了他的性命;与人相处,言行过激而伤害到别人等等。而罪恶则是故意而为,欺瞒良知,比如:明知是坑蒙拐骗还要去做,明知是贪污腐败还继续为等等。过错可以警诫,罪恶则必须惩处,所以古人“宥过无大,刑故无小”[13],流共工于幽州,放欢篼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汤放桀,武伐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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