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征主义文论
一、“象征”的由来
象征主义的词根是象征(symbol),其希腊语意为“一块木板”(或一种陶器),分成两半,两人各执其一,再见时拼成一块,以示“友爱”的信物。几经演变,其义变成了“用一种形式作为一种概念的习惯代表”。因此,凡能表达某种观念及事物的符号或物品都叫做“象征”。
而文学中的象征主义的概念,则是指一种艺术表达的倾向或手段:运用未加解释的象征(符号)使读者在头脑里重新创造它们。
二、黑格尔论“象征型艺术”
在象征型里,本来应该表现于形象的那种理念本身还是漫无边际的,未受定性的,所以它无法从具体现象中到受到定性的形式,来完全恰当地表现出这种抽象的普遍的东西。这种不适合就使得理念越出它的外
在形象,不能完全和形象融成一体。这种理念越出有限事物的形象就形成崇高的一般性格。
在单纯的符号里,意义和它的表现的联系是一种完全任意构成的拼凑。女巨人
在艺术里我们所理解的符号就不应这样与意义漠不相关,因为艺术的要义一般就在于意义与形象的联系和密切吻合。例如狮子象征刚强,狐狸象征狡猾。
但是既然是象征,它也就不能完全和意义相吻合。因为从一方面看,内容意义和表示它们的形象在某一个特点上固然彼此协调;而从另一方面看,象征的形象还有完全与所象征的普遍意义毫不相干的一些其他
性质……例如狮子除刚强以外,狐狸除狡猾之外,都还有其他性质……这番道理也适合于用来象征某种内容意义的事物。既是具体的事物,它们也具有许多用作象征的性质。例如刚强用狮子来象征固然顶好,但是用牛或牛角也未尝不可,而从牛那方面看,它也还有可以象征刚强以外的许多其它意义。至于用来标志神的形象更是无穷无尽的。
从此可知,象征在本质上是双关的或模棱两可的。
三、波德莱尔的文论
1857年6月25日,《恶之花》出版,立即遭到各方“正道”的围攻。最终,法庭判他300法郎,并勒令删除6首“淫诗”。此判决直至90年后(1949年5月31日)才由法国最高法院宣布撤销。
(一)波德莱尔谈诗(文学)的本质:诗不能等于科学和道德,否则诗就会衰退和死亡,它不以真实
为对象,它只以自身为目的。
他曾讲过一个关于‚画展‛的故事,颇具讽刺彩。他的结论是‚在只应看到美的地方,我们的公众却只寻求真,这就是法国‛。
他进一步指出‚诗表现的是更为真实的东西,即只在另一个世界才是充分真实的东西‛。
此观点亦可见诸《应和》一诗:
大自然是座庙宇,有生命的柱子
不时发出隐约的语声,
人走过那里,穿越象征的森林,
森林望着他,投以熟悉的眼神。
如同悠长的回声远远地汇合,
在一个幽暗深邃的统一体中,
广阔得有如黑夜连接着光明——
香味、颜和声音交相呼应。
有香味新鲜如儿童的肌肤,
柔和犹如洞箫,翠绿犹如草场,
——别的香味呢,腐败、浓郁而不可抵御。
像无极无限的东西四散飞扬,
如龙涎香、麝香、安息香和乳香
那样,歌唱心灵和感官的热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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