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制度激励分配机制(草案)
一、原则
1.本制度涵盖投资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合伙人、投资总监、高级投资经理、投资经理、投资助理、财务(分析)经理、法务经理、行业分析师、人事行政经理、业务助理等。
3.公司的业务提成以项目团队为计提对象,按照控股型并购业务和私募股权投资(PE)业务进行分类计算。
4.公司对合伙人等核心经营管理人员采用股权或期权等长期权益激励机制,合伙人的薪酬分配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其他人员采用项目提成等长期激励机制,其他人员的薪酬分配由合伙人根据业绩考核和项目提成原则提出具体方案报董事会核准。
5.各级职基本薪酬与业绩薪酬的比例:
级职 | 基本薪酬占比 | 绩效薪酬占比 |
总经理/合伙人 | 40% | 60% |
VP/投资总监 | 45% | 55% |
高级投资经理/财务(分析)经理/法务经理 | 50% | 50% |
投资经理/行业分析师 | 60% | 40% |
投资助理 | 70% | 30% |
人事行政经理/业务助理 | 80% | 20% |
二、薪酬
1.管理公司的员工薪酬及日常营运费用来源于所管理基金总额2%计提的管理费。
2.基本薪酬:由公司人事部门按照集团或公司的统一规定确定,每年年初根据员工过往个人表现和业绩考核结果由经营管理层(合伙人)决定员工基本薪酬调整方案。
3.公司年终奖总额按照管理公司计提的基金管理费扣除员工基本薪酬总额及日常营运费用后的余额的50%核定,总经理/管理合伙人年终奖按照管理公司年终奖总额的30%核定,其他合伙人按照管理合伙人年终奖0.5~0.8的系数核定,剩余年终奖按照员工全年业绩考核结果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4.计提年终奖后管理费余额可递延到以后年度年终奖资金池以弥补奖金来源不足,或计入管理公司可分配利润。
三、项目提成
1.融资奖
(1)通过第三方合作伙伴渠道或利用集团关系
采用多级累进制,综合考虑团队贡献系数,提取融资额的不同比例作为奖金,2年分发完毕
融资额 | 1亿以内 | 1亿~3亿 | 3亿~5亿 | 5亿~10亿 | 10亿以上 |
提成比例 | 2% | 2.5% | 3% | 3.5% | 4% |
(2)通过项目团队及个人资源
提取融资额的1%作为奖励,2年分发完毕。
2.投成奖
项目在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获得审批通过后,团队成员可按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0.5%作为项目奖金一次性发放。
3.并购项目提成
并购项目完成后,采用多级累进制,综合考虑团队贡献系数,提取投资额的不同比例作为奖金,2年分发完毕。
投资额 | 1亿以内 | 1亿~3亿 | 3亿~5亿 | 5亿以上 |
提成比例 | 2% | 1.5% | 1% | 0.5% |
4.PE项目超额投资收益(carry)提成
超额投资收益(carry)按照项目投资收益的20%计提给管理公司,管理公司按照多级累进制对每个项目carry计提项目奖金给项目团队:
项目投资收益率 | 100% | 100%~200% | 200%~500% | 500%以上 |
Carry计提比例 | 20% | 30% | 40% | 50% |
5.计提的投成奖、并购项目提成、carry提成在分配给项目团队前应计提奖金额的10%计入项目支持奖金池,对项目支持人员予以统筹奖励,主要奖励对象为财务分析经理、法务经理、行业分析师、人事行政经理、业务助理等。
四、长期激励
1.合伙人由公司赠与或按照适当的价格出资的形式占有管理公司不低于25%的股权,管理合伙人的股权系数为1,其他合伙人的股权系数为不超过管理合伙人的0.8不等;或合伙人采用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或期权的形式进行长期激励。
2.项目跟投已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的项目,公司员工可以按照不低于基金出资价格进行跟投,总跟投比例不超过2%,由管理公司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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