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挪用股金、或借给他人。
2、必须设立现金日记账、按权责发生制按月编制利润表以便合伙人随时查阅,按年出具利润表作为盈余分配的依据。
3、结算必须通过专门账户办理(不得另设账户),能通过网银划转的必须通过其经办。
4、现金收支与记账分别设立专人负责,店铺资金由出纳会记两人以上共同完成。
6、各项支出、收入、店铺每用一笔资金需有经理签字后方能生效。
7、对于店铺出差费用(订货会、培训等)除来往路费、住宿全报销外,每天每人补助餐补50元/人。合伙人制度
8、账目日清月结,每月在董事会例会上公布一次。
9、月算账目、年度预算账目、须由全体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二条 费用性质及开支标准
费用分类;
1、人员工资
2、水电费用
3、广告费开支
4、其他办公性质费
5、财务账册及文具等费用
6、购买物品,须办理验收手续,发票承办人员与验收人员在发票背面签名,并附上“采购请购单”。
第三条 报销程序
1、费用审批、报销流程
合伙人授权合伙负责人在可行性方案变动成本成本额90%的范围内,据实开支,超过部分需征得合伙人同意后才能支出。
第四条 费用报销责任界定
1、报销人的责任
(1)报销人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单据及附件应合法、完整。
(2)各项报销票证、资料必须齐全并按要求粘贴整齐(发票正面向上、在粘贴单界线内平均摊薄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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