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
The Business Specification of
Discrete Account Period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随着中国移动服务的客户规模日益扩大,目前以自然月为单位的出账周期面临巨大挑战。计费周期以自然月为单位,业务开通、取消集中在月末月初,导致月末月初各渠道业务受理量激增,同时月初集中出账也带来了客户对费用的咨询高度集中,窗口渠道服务压力严重;客户的服务需求随着自然月呈现月末月初较之月中明显不平衡的周期性波动,这一波动的峰谷差日益加剧,通过资源调配手段已经难以平衡,客户服务质量因此受到了严重影响。上述月末月初业务生效(失效)集中作业和出账集中作业加大了BOSS系统压力,严重影响周边系统的稳定。
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以满足客户实际需求为原则,在充分考虑客户服务及客户感知的前提下,中国移动拟通过分散账期的实施,将客户的各类业务受理和生效时间实现在全月分布,把月结的集中处理平摊到不同时段,实现业务上削峰填谷,从而缓解月末月初各服务窗口的业务服务压力,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
为顺利推进分散账期工作实施,以提供完善、安全、准确的系统支撑为原则,在符合服务、业务、账务、计费、统计需求的前提下,由总部市场部和业务支撑系统部共同编制本
业务规范,以指导各省公司规范有序的开展分散账期工作,并作为相关支撑能力建设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由中移技〔2010〕XXX号印发。
本标准由总部市场部、业务支撑系统部、数据部、集团客户部共同提出,总部技术部归口。
夏河和洛洛的照片本标准起草单位:总部市场部、业务支撑系统部、数据部、集团客户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1范围
分散账期业务规范是基于分散账期的实施,对总部之前下发的相关业务规范的补充。
本规范重点从明确分散账期业务处理规则出发,明确了关键业务流程:营业、计费、账务要求,其中营业部分重点描述了开户、分合户、过户、套餐变更等业务下分散账期的处理原则;计费部分重点明确了套餐、数据业务在分散账期下的计费规则以及各种营销活动在
分散账期下的业务处理;账务管理重点对分散账期下的扣费、信控、催缴以及账单发票等环节的处理原则进行说明;同时就集团、家庭及特殊组业务,在分散账期下的业务规则进行了单独阐述。
本规范作为推进分散账期工作的基本依据,供中国移动内部使用;适用于中国移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散账期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表1-1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QB-Y-013-2009 | NGBOSS1-CRM业务规范(2.0.0版) | 中国移动通信总部 |
[2] | QB-Y-014-2009 | NGBOSS1-BOSS技术规范(2.0.0版) | 中国移动通信总部 |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表1-2术语与定义
字母 | 名词 | 解释 |
F | 分散账期 | 将用户账期调整为以用户结账日(可选结账日为每个自然月的1、5、10、15、20、25日)0时作为用户账期的开始点,到次月前一日的24时作为用户账期结束点 |
王健林的岳父 D | 大账期 | 大账期指出账周期大于一个完整分散账期周期 |
X | 小账期 | 小账期指出账周期小于一个完整分散账期周期 |
Y | 用户 | 运行商所提供服务的实际消费实体,跟服务提供者有商业上的契约关系。可以理解为手机号码 |
K | 客户 | 是指一个使用及可能使用中国移动(包括第三方合作伙伴)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团体。 |
Z | 账户 | 账户是客户使用服务的一个付费实体 |
F | 分合户 | 分合户指用户通过改出原有统一付费账户或加入到已有账户的方式,变更用户对应的账户。 |
G | 过户 | 过户指通过签订协议,一方将其名下某一手机的所有权转移给另一方;过入方接受过出方原有的套餐;对于过出方可能的在途费用,将记入过入方帐户。 |
D | 代付 | 代付指全部或部分费用由他人或单位支付 |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规范:
表1-3缩略语
缩写 | 英文描述 | 陈好刘海峰结婚照 中文描述 |
BOSS | Business Operation Support System | 业务运营支撑系统 |
NGBOSS | New Generation Business Operation & Support System | 新一代业务运营支撑系统 |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