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务员制度概述
在我国,公务员指的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我国公务员条件1、依法履行公职;(最本质的特征)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简答--我国公务员范围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2、人大机关;3、行政机关;4、政协机关;5、审判机关;6、检察机关;7、民主党派机关
成为我国公务员需要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1、政治中立;2、分类管理;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4、功绩制;5、保障公务员权益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1、坚持党管干部,反对“政治中立”;2、从实际出发确定公务员的范围;3、不实行“两官分途”;4、为国家服务和为人民服务是一致的
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类型1、部外制;2、部内制;3、折中制
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横向分类:一类是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即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一类是各机关内设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如法院、检察院管理本系统内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我国公务员管理遵循原则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2、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与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4、分类管理;5、法治原则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公务员权利与义务的基本特点1、同一性;2、平等性;3、法制性;4、强制性;5、不可放弃性
国外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1、忠于国家、忠于宪法、忠于职守;2、服从领导、执行命
令;3、保持政治中立;4、严守国家机密;5、回避;6、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7、申报财产;8、对兼职的限制规定
我国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论述--职位分类与品味分类的比较
1、 职位分类是以“职位”为分类对象,根据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2、 品味分类是以“”为分类对象,通常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的人事分类制度。
职位分类的优点1、因事设人避免了因人设事滥竽充数现象;2、使考试和考核标准客观,有利于事得其人,人尽其才;3、便于实行公平合理的工资待遇和制订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4、可以做到职责分明,减少不必要的推诿纠纷,有利于获得职位的最佳人选,解决机构重叠、层次过多、授权不清、人浮于事等问题,提高组织机构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使组织机构经常处于合理高效的状态。职位分类的缺点1、灵活性差;2、管理成本高;3、欠缺人性化
职位是机关职能的微观载体,是公务员职务的依托。职位包括职务,职权,职责,核心是职务,是人和职位有机结合的基本单位,是职权与职责的结合。职务设置的前提是区分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
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专业技术类(纯技术性,不可替代性,权威性)、行政执法类(纯执行性,强制性)、以及法官和检察官类
综合管理类职位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最大。
职位序列1、领导职务序列,2、综合管理非领导职务序列,3、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4、行政执法序列,5、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
领导职务负有领导职责,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的职权和责任。我国规定了从国家级正职到乡科级副职的十个领导职务层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级别1)、国家级副职(级别4-2)、省部级正职(级别8-4)、省部级副职(级别公务员级别划分10-6)、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层次对照表
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
厅局级正职
巡视员(级别13-8
厅局级副职
副巡视员(级别15-10
县处级正职
调研员(级别18-12
县处级副职
副调研员(级别20-14
乡科级正职
主任科员(级别22-16
乡科级副职
副主任科员(级别22-17
科员(级别26-18
办事员(级别27-19
我国公务员级别划分“向基层倾斜”
2006年,国务院根据公务员法增加了公务员的级别。15增到27级。
级别的功能:1确定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其他待遇”是指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生活待遇)
2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确定级别的依据:1.职务;2.德才表现;3.工作实绩;4.资历
职务与衔级不是彼此完全独立的关系。职务是确定衔级的最重要依据。
第四章  录用、考核与培训
公务员录用含义:根据国家管理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符合条件的公民中,择优录取担任某种职务的一种制度。
公务员录用特指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以及办事员,而不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副调研员,调研员,副巡视员,巡视员。
一般来说,担任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被称为党政领导干部
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时,可以采取内部晋升、外部调任等方式进行补充,不宜采取录用的方式。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县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不能组织录用考试,无权审批录用人员名单。“设区的市级”是指我们常讲的地级市,以及与地级市规格相当的自治州、盟、地区等。
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构成要素
1、考核对象和考核主体。
考核对象是已确定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非领导考核主体为本机关负责人、主管领导和本机关负责人授权的考核委员会;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主体是主管机关,即按管理权限管理领导成员的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
2、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重点是实绩。
3、考核形式。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非领导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
4、考核的程序和方法。平时考核不做明确规定,对定期考核作规范。
5、考核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6、考核结果的使用。定期考核作为调整公务员机制,级别,工作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程序1个人总结;2主管领导听取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3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决定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的结果:我国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是指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变现出。对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公务员培训的种类:初任培训(不少于10天);任职培训(不少于30天);专业业务培训;
在职培训。
第五章  职务任免与升降
公务员职务任免类型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
1)选任制。适用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选举或是任命的人员,以及政党机关、政协机关中按章程选举产生的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的任免机构与权限1、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2、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一起常委);3、人民政协;4、民主党派。 
选任制公务员免职1.任期届满不在连任,所任职务自热免除;2.是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
2)委任制。适用对部门首长负责的副手、秘书、普通行政人员等。
优点1.治事与用人相统一; 2.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相对稳定;3.操作简便。缺点:主观性
强,调整性差。
任免机构与权限:国务院任免各部、委员会的副部长,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局长、副局长、主任、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驻联合国有关常设机构及部分国际组织的代表、副代表,驻外总领事及相当职务。
免职情形1、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承担了新职务,应当免去原任职务;2、因各种原因公务员不能履行职务的应当免去原任职务;3、自动免职,也就是不需要办理免职手续的情形。
关于降职是一种任用形式和任用行为,而不是惩戒种类和手段,不属于纪律惩戒范畴。
晋升分为领导职务的资格晋升和非领导职务的资格晋升。
简答--晋升领导职务的资格
1、工龄经历方面,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任职年限方面;3、文化程度方面,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4、培训方面;5、身体要求健康;
6、年度考核方面,在近两年年度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考核中被定为职称以上7、其他因职位不同而要求的资格
晋升非领导职务的资格:
1、 晋升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职务,要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
2、 晋升副调研员、调研员职务,要分别任下一级职务四年以上;
3、 晋升副巡视员、巡视员职务,要分别任下一家职务五年以上;
4、 晋升非领导职务也需要在近两年年度定为优秀或近三年考核中被定为职称以上
国外晋升职务的方式:考试晋升和考核晋升。
我国公务员晋升职务采取的是考核晋升(逐级晋升、破格晋升、越级晋升)
逐级晋升是指按照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序列顺序由下至上提任职务。
破格晋升是指对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在晋升时适当放宽资格方面的要求。
越级晋升是指对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规定的公务员职务顺序跨越一个职务层次晋升职务。
竞争上岗与公开选拔的适用范围不一样
从职务层次看,竞争上岗适用于司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进行
从职务层次看,公开选拔适用于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选拔结果要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