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NO.4中⼭⼤学户籍迁移办法
⼀、新⽣
1.凡被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培养类别或⾮在职国家专项计划的新⽣,⼊学时可以⾃愿选择是否将户⼝迁⼊学校。学⽣集体户⼝迁移属于限制迁移类型,迁⼊学校集体户的学⽣户⼝只有在升学、就业或退学时凭相关证明⽅可办理户⼝迁出⼿续。
2.办理户⼝迁移的新⽣,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迁移⼿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迁移证》。新⽣拿到《户⼝迁移证》(样板附后)后请对以下事项认真检查、核对:
(1)户⼝“迁往地址”要正确。各校区(校园)新⽣户⼝迁移地址统⼀为:⼴东省⼴州市中⼭⼤学。
(2)户⼝迁移证上的姓名、⾝份证号码应与本⼈⾝份证⼀致。
(3)右下⾓应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公章必须清晰。
(4)迁移证上的内容⼀律不能涂改,如有涂改,公安部门将不予办理落户⼿续。
(5)出⽣地及籍贯栏必须具体到:**省**市。
(6)户⼝从其他⾼校迁⼊中⼭⼤学的学⽣,在原⾼校所属派出所开具户⼝迁移证的同时,附带开具⼀张户籍证明,标明何时从何地迁⼊原⾼校,何时从原⾼校迁往中⼭⼤学。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户⼝迁移证⼀律退回重新办理。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迁出地派出所联系。
3.办理户⼝迁移的新⽣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户资料并于开学第⼀周提交院系(各附属医院研究⽣科)(资料均需A4纸复印)。
(1)《户⼝迁移证》原件1份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右上⾓粘贴⼀张⼩⼀⼨照⽚)
(3)⾝份证复印件1份
(4)《户⼝迁移证》复印件1份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4.各校区(校园)保卫部门从各院系收取新⽣⼊户资料办理落户⼿续。
注意:
1.办理户⼝迁移的新⽣务必于开学第⼀周内将《户⼝迁移证》等⼊户资料按要求交⾄各院系(各附属医院研究⽣科)。对于《户⼝迁移证》有问题等特殊情况者,办理户⼝迁移的时间可延后⾄⼊学第⼆学期开学后的第⼀个⽉。
2.户⼝在学校集体户的校内升学的学⽣,开学第⼀周内需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注明现户⼝所在校区(校园)及院系年级)及⾝份证复印件各1份交到各院系(各附属医院研究⽣科),⽤于办理转⼊硕⼠、博⼠研究⽣户⼝的⼿续。对于未办理相关⼿续的学⽣,公安部门将按离校毕业⽣将其户⼝迁回原籍,由此所引发的责任,由学⽣本⼈负责。
3.⼴州市内其他⾼校或⼴州市外部分⾼校学⽣在办理户⼝迁移过程中遇到需填写⼴州市内详细迁⼊地址等情况的,请电话咨询************。
*温馨提⽰:为⽅便办理其他⼿续,请各位新⽣另外准备1份《户⼝迁移证》复印件,⾃⼰保存。
*温馨提⽰:为⽅便办理其他⼿续,请各位新⽣另外准备1份《户⼝迁移证》复印件,⾃⼰保存。
常见问题:
1、新⽣迁⼊户⼝时间
根据公安机关规定,⼊学时可⾃愿选择是否迁移户籍,新⽣⼊学时若在第⼆学期开始后第⼀个⽉不迁移户籍,将视为⾃动放弃,⽇后不得再⾏户籍迁移。
2、校区落户地址及
统⼀地址:⼴东省⼴州市中⼭⼤学(在户⼝迁移证地址栏写这个即可,不⽤分校区,也不容易出错)
户口所在地怎么填如果当地派出所⼀定需要详细地址,请按照下⾯的地址填写:
南校区落户地址:
⼴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电话:************
东校区落户地址:
⼴州市番禺区⼤学城外环东路132号。
电话:************
北校区落户地址:
⼴州市越秀区中⼭⼆楼74号。
电话:************
3、学⽣户⼝迁⼊学校有何好处?
拥有本市户⼝⽅便办理购房、购车、店铺、驾驶证等⽇常⽣活中的证件及证明。
4、学⽣在校期间可以办理结婚证?
学⽣在校期间可以办理结婚⼿续,办理结婚⼿续需要户⼝卡及⾝份证;借出户⼝卡需要携带⾝份证,学⽣证或校园卡到户⼝所在校区保卫部门办理。
5、学⽣⼦⼥是否可以⼊户学⽣集体户?
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在校学⽣⼦⼥的户⼝不能落户学⽣集体户,可以在祖⽗辈户籍落户。
6、在校学⽣办理港澳通⾏证、护照、台湾通⾏证是否需要户籍卡?
户⼝迁⼊⼴州后,在校期间,办理出⼊境证件⽆需户⼝卡,在⼴东省公安厅出⼊境政务服务⽹或⼴州市⾦盾⽹上进⾏申请,根据预约时间前往办理,持原有⾝份证、出⼊境相⽚回执和相⽚(由照相馆提
供)即可办理。
7、户⼝未迁⼊学校的学⽣如何办理港澳通⾏证、台湾通⾏证、护照?
户⼝未迁⼊学校的学⽣申请办理出⼊境证件,在⼴东省公安厅出⼊境政务服务⽹或⼴州市⾦盾⽹上进⾏申请,只有在预约成功的情况下才能办理。如果预约不成功,可以拨打省公安厅出⼊境管理部门电话96897咨询。
约成功的情况下才能办理。如果预约不成功,可以拨打省公安厅出⼊境管理部门电话96897咨询。
8、⾝份证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前往照相馆拍摄⼴州⼆代⾝份证照⽚回执,携带学⽣证或校园卡前往保卫部门借出户籍卡及⾸页复印件,前往⼴州市海珠区新港派出所或到⼴州市海珠区公安局综合办证中⼼办理⾝份证。⾝份证换证费⽤:20元(挂失补办40元)。
9、学⽣办理在校期间如何办理《⽆犯罪记录证明》?
到学院开具⽆犯罪证明,学院领导签名,盖学院公章,然后到保卫处开具⽆犯罪记录证明。
10、取消暂缓就业如何办理户⼝迁移证,需要哪些证件?
取消暂缓办理户⼝迁移证需携带报道证原件及复印件,⾝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落户地址到保卫处开具同意迁出证明,并取出户籍卡前往海珠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办理(本⼈办理当天可办理好、委托学校保卫部门需10个⼯作⽇办好)。
11、学⽣可以办理校园车辆通⾏吗?
由于学校停车资源紧张,学⽣不在我校办理校园车辆通⾏证的范围,⽆法办理校园车辆通⾏证。
⼆、毕业⽣
1.户⼝未迁⼊学校,⼜需要将户⼝迁⼊⽤⼈单位所在地的毕业⽣,应凭《就业报到证》和⽤⼈单位所在地的⼈事接收函,到⽬前户⼝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迁移证》。
2.户⼝已迁⼊学校,毕业时暂未取得《户⼝迁移证》(学校集体办理)的毕业⽣,应凭《就业报到证》或研究⽣录取通知书(针对国内升学的毕业⽣,下同)原件及复印件、⾝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所在校区(校园)保卫部门领取户⼝卡及证明材料,前往辖区公安机关办理《户⼝迁移证》。
如本⼈⽆法亲⾃办理,南校园毕业⽣(珠海校区毕业⽣户⼝在南校园)可委托保卫处综合科办理,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研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份证复印件,在报到证或者研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注明具体的迁移地址,10天左右可办好,需本⼈或者委托他⼈凭⾝份证复印件到保卫处综合
科领取迁移证。
北校园和东校园的毕业⽣可委托他⼈办理(保卫办不受理委托),须提供委托⼈亲笔写的委托书,委托⼈的《就业报到证》(研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和被委托⼈的⾝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校园或者东校园保卫办领取户⼝卡及证明材料,前往辖区公安机关办理《户⼝迁移证》。
3.毕业⽣须持《就业报到证》和《户⼝迁移证》到⽤⼈单位或户籍部门办理落户⼿续。
4.《户⼝迁移证》有误的,应凭《就业报到证》到户⼝所在校区(校园)保卫部门办理更改⼿续。
5.毕业⽣未领取的迁移证(学校集体办理的),请各院系在⼀个⽉内返还各校区(校园)保卫部门。户⼝迁移如有问题,请拨打各校区(校园)保卫部门电话:
************(南);
************(东);
************(北)。
如有具体细节问题需咨询,可在下⽅留意,我们会尽快回复!祝好!
相关链接:
办事指南NO.1 | 就业协议书签署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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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说明:2018届起,学⽣就业指导中⼼也将发放盖有“港澳台⽣”字样的就业协议书到院系,如港澳台⽣确有在内地签约派遣的需要,可到院系领取就业材料,签约及院系鉴定⼿续完成后将就业协议书(第⼆联)及接收函复印件由院系或个⼈交往学⽣就业指导中⼼单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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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新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