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购房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这为新时期改革与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守底线  协同创新  推进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关于长沙“十四五”时期住房公积金发展的思考
彭欢首
摘要:结合“十三五”时期长沙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数据(不含省直分中心数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予以分析,并对“十四五”时期住房公积金发展进行思考、提出建议。“十三五”期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快速发展,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十四五”时期,围绕“房住不炒”定位,住房公积金还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十三五;十四五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38-(2021)01-0073-77
收稿日期:2020-12-15
作者简介
:彭欢首,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1 树立战略思维,积极转变住房公积金发展理念
1.1 归集扩面基础扎实
由图1、图2可以看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自2003年成立以来,长沙市(以下简称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体量呈几何级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628.02亿元(其中2020年为预测数据,下同),新增开户人数111.56万人。全市归集总额从“十二五”期末的430.55亿元增长到“十三五”期末的1058.09亿元,增长2.46倍,年均增长19.70%,突破千亿大关;归集余额从“十二五”期末243.34亿元增长到“十三五”期末的526.91亿元,增长2.17倍,年均增长16.71%;全市实缴职工人数从“十二五”期末的91.96万人增长到“十三五”期末的130万人,增长1.43倍,年均增长7.17%。
1.2 主要业务由高位增长向稳步增长转变
从图3、图4来看,2016-2019年当年新增开户人数、当年归集金额连续四年呈高位增长态势,归集增长率连续四年超过17%,年归集额连续四年突破百亿元。2020年,虽然归集金额仍然同比上涨,但是受疫情和经济形势冲击,新增开户人数同比下降,未能继续保持高位增长,从增长峰值稳步回落,归集增长率也同比减少8.47百分点,增速放缓,后续归集增长潜力将有所减弱,全市归集业务发展逐步由高位增长向稳步增长转变。
1.3 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
住房公积金制度自20世纪90年代试点至今,走过近三十载,从创建之初的“摸着石头过河”到成为实现百姓“住房梦”的中坚力量,到现在步入新发展阶段开展“刀刃向内”自我革新,取得了显著成绩。站在新发展阶段,我们应深入图
1:历年住房公积金年末归集总额、年末归集余额图2:历年(2015-2020
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金额图3:历年(2015-2020
年)新增开户人数
图4:2015-2020
年归集增长率
调查研究,树立战略思维,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正视现有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弊端,打破“条块分割”壁垒,不是“一刀切”、整齐划一,而是“和而不同”、求同存异,既要到发展的共性,也要鼓励个性特征的发展。我们应以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运用行业细分,摸清家底,将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等体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结合体职业特征及年龄结构等,探索建立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与强制缴存并存机制,并给予一定财政倾斜,引导新市民加快融城步伐。我们应依托区域发展优势,鼓励差异化发展,结合东部、中西部地区发展特点及长三角、长江中游等城市发展趋势,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在各城市、各区域之间发展的差异,充分把握住房公积金各发展阶段的规律、特点,充分考虑不同业务体量发展的共同性和差异性,在不违背制度初衷的前提下,对不同业务体量的城市可“因城施策”,允许部分城市先行先试,让住房公积金更好服务城市发展。
2 秉持初心使命,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律
2.1 提取使用连年攀升
由图5、图6、图7可以看出,“十三五”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连续增长,提取额占归集金额的比重连续五年均超过50%,提取使用率大致趋于稳定。“十三五”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343.71亿元,提取总额从“十二五”期末187.21亿元增长到“十三五”期末的530.92亿元,增长2.84倍,年
均增长23.18%。从图7来看,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连续五年超过65%,在住房消费提取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更是占比连续五年超过50%,有效减轻了缴存职工购房压力和还贷压力。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8年初开始,中心支持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加大对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支持力度,助力提升居住品质。截至2020年底,累计支持131户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580.04万元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整体来看,住房公积金在满足市民多元化需求,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市民幸福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图5:2015-2020
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
图6:2015-2020
年提取额占归集额的比重
图7:2015-2020年提取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
及住房消费类提取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比
2.2 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十三五”时期,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迅速。由图8、图9看出,2018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金额达到102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十三五”时期,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金额411.82亿元,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总额从“十二五”期末278.83亿元增长到“十三五”期末的690.99亿元,增长2.48倍,年均增长19.90%。个人贷款发放余额从“十二五”期末196.95亿元增长到“十三五”期末的464.24亿元,增长2.36倍,年均增长18.71%。
“十三五”时期,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迅速的同时,个贷率居高不下,均超过85%。2018年个贷率甚至达96.52%,且同期提取使用率(提取额占归集额比重)为57.34%,资金流动性尤为紧张。为此,中心实施贷款轮候等措施并调整个贷政策,之后两年个贷率稳步下降,资金流动性紧张暂时缓解。
“十三五”时期,住房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力度大。以2020年为例,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529户,个贷金额71.67亿元,其中,首次申请贷款的占比86.67%,中、低收入体更是占比超99%;在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 (含)平方米以下占14.87%,90-144 (含)平方米占77.5%,合计占比达92.37%,而144平方米以上的仅占7.63%。2020年,长沙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房357.7
3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59059.8万元。
2.3 因城施策,探索“各具特”的发展模式
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定位,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断调整住房公积金个贷、提取政策,使之与城市发展相匹配,与市民需求相匹配。一是保持发展定力,与城镇化建设协同发展。以长沙为例,2020年以来,虽然全市归集业务保持稳步增长,但贷款户数和金额同比下降,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疫情和经济形势,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不能松懈的前提下,如何顶住压力,保持定力,非一朝一夕之功,是一场“持久战”。因此,打赢这场“持久战”,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需要主动参与城镇化建设,在支持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房建设、参与租赁住房市场建设当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增进发展活力,大力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渠道。在现有支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住房消费类提取举措的基础上,继续拓宽使用渠道,特别是要围绕新市民、应届毕业生等体开展调查研究,多方借力,通过发放项目贷款,支持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为缴存职工中的无房户家
图8:2015-2020年个人住房公积金放贷户数及
金额
图9:2015-2020
年个贷率
庭、高层次人才等提供租赁住房。三是增添发展魅力,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近年来,组合贷款
、二手房、商转公业务需求增大,我们应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大力推进组合贷款,与不动产等职能部门携手攻克难点,打通“最先一公里”,在二手房贷款、商转公业务方面引入担保,让住房公积金服务更有温度。
3 坚守安全底线,全力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3.1 加强区域协同,提升系统性风险防控能力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2020年上半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金额达11.4亿元,涉及企业2273家、职工25万人。同时对8148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还款逾期开展罚息退还工作,金额达60100.43元。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我们要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要依托城市发展,强化区域协同,加强城市合作,逐步建立和扩大城市之间的住房公积金战略合作,在防范系统性风险、抵押品管理、大数据应用、信息安全等方面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联动机制,并充分考虑风险暴露的滞后性,推进期转现、抵押物落实,适时引入第三方参与监管,提升行业的风险防控能力,最大力度规避风险。
3.2 强化“大数据”使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住房公积金业务体量逐年增大,跨区域合作广度和深度需求迫切,如何运用好大数据这一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在现有数据共享、电子化检查的基础上,推进“大数据”的应用,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将大数据运用到稽核检查、内控管理、异地风险防控等领域,加快“数字公积金”建设步伐,为“智慧城市”建设作出贡献。2020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涉及住房公积金的“跨省通办”事项共8项。我们应以此为契机,打通数据共享堵点,强化数据共享与使用,以企业和众需求为导向推动“放管服”改革,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现异地转移接续的基础上,着力推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实现“跨省通办”,推动办理单位登记开户、变更缴存信息、购房提取、开具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贷款等业务不受地域限制。
3.3 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服务体验
全面推进高标准服务网点建设,根据业务体量,科学布局服务网点,推行“综合窗”。大力推广线上服务渠道,增加在线办结渠道,支持、支付宝、市级政务服务APP等在线办结提取业务,增加在线办结业务类型,实现归还商业贷款提取、购房提取等高频提取业务在线办结。依托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进一步完善线上服务功能,加强数据保护。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线上线下相互取长补短,深度融合,满足众多元化需求,优化众办事体验,促进全部业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众办事就像“网购”一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