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二次装修工程申办程序
内装修施工申请书
内装修施工承诺书
内装修设计图(二套)(包括室内平面图、天花板平面图、电力分布图、空调分布图、弱电综合分布图、电力综合系统图)
内装修施工方案(一份)
业/租户或施工单位需提交的资料复印件: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
2.公安局消防处防火、质检/安检及市卫生防疫站部门审核意见书
3.业/租户与施工队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单副本及发票复印件(大厦将作为共同受益
业/租户收到物业管理处施工申请书回函后交付:
施工保证金
施工配合协调费
1.办理临时工作出入证
2.书面确认工地负责人/安全员
3.申请有关施工配合手续
施工现场灭火器、安全措施落实、
材料进出登记
内装修工程展开
业/租户装修细节摘录
1.1业装修除味/租户须自费于所购置/租赁的办公楼单元内进行下列各项二次装修事项:
1.1.1所有二次装修材料及安装制作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法》和有关规定、规范。
1.1.2若因该项工程引致必须更改、加装消防喷淋头等,业/租户必须通知物业管理处,由物业管理处安排专业合格施工单位进行。一切有关费用由业/租户承担。
1.1.3一切单元内之公用系统设备,如电力、空调系统或其它业/租户所须之设备,包括总电表房与单元之电线接驳工程必须由业/租户安排专业合格施工单位安装,并经物业管理处批准后进行。
1.1.4业/租户须提供安装、支撑及接驳一切照明装置,包括电灯、开关、电线、通风等技术资料。如上述工程涉及更改物业结构,则在施工前必须得到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处书面批准,并表明在何种情形下,由物业管理处批准之施工队进行该项工程。
1.1.5对二次装修施工中任何可能引起噪音、异味、建材运输或影响,干扰大厦内其他业/租户正常办公的施工行为必须制止,业/租户应安排其施工队在非正常办公时间内进行上述工作,并须提前48小时至物业管理处书面申请,征得书面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
1.1.6施工期间必须关闭单元门,有玻璃隔墙或玻璃门者需用白纸(布)掩饰,同时需用白纸(布)对单元内烟感、空调出风口、回风口进行保护。门面--各单元面向公共走道之玻璃、门等,业/租户不得任意更改或加装。
1.1.7业/租户须自行申请一切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之申请手续或许可证,并负责有关费用。使其更改或安装之物件、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1.1.8业/租户及其施工队只可在单元内进行二次装修,但由当层配电间至业/租户单元之间接驳电线工程则不受此限。
1.1.9业/租户及其施工队在单元内进行二次装修期间须自备分电箱(并装有电度表)以供二次装修所需电力。
1.1.10业/租户及其施工队必须负责每天将有关二次装修工程所产生的废料及垃圾袋装后,
按物业管理处指定时间和地点堆放(延安西路出入口旁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定期集中搬离『本物业』。如业/租户、其代理人或其施工队未能按大厦物业管理处要求及时清理上述废料及垃圾,物业管理处有权禁止该施工队继续作业。
1.1.11业/租户或其施工队须绝对负责所有临时接驳之公用设施之安全并承担有关费用。
1.1.12业/租户必须负责指示其施工队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因其二次装修工程引致『本物业』或其它业/租户之二次装修受损。业/租户必须确保其施工队之工程不会造成任何危险。
1.1.13业/租户之二次装修工程必须与『本物业』或其施工单位或其它业/租户之工程配合及确保其二次装修工程将不会干扰或延误『本物业』内之任何工程。
1.1.14在未得到『本物业』物业管理处允许前,业/租户不得利用『本物业』之墙壁、结构等作任何工程支撑。
1.1.15业/租户须允许永久公用设施通过其单元内以达至其它单元及『本物业』其它地方。发展商、物业管理处或其代表有权进入单元内对公用设施进行修理及保养工程。
1.1.16办公楼、展示厅一切二次装修物料之进出必须于非繁忙时间进行;沿途公共区域需加防护措施并保持清洁;必须由指定之走道及货运电梯运送,并在使用前取得『本物业』物业管理处之批准(仅展厅货用电梯需物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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