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1984.05.04
∙【文 号】
∙【施行日期】1984.05.04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沿海开放城市与开发区
正文
国务院关于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1984年5月4日)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同意《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同志二月二十四日关于对外开放和特区工作的重要谈话,以及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就此提出的贯彻落实的意见,是发挥沿海大中港口城市的优势,开创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新局面,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关系到争取时间,较快地克服经济、技术和管理落后的状况,实现党的十二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一项大政策。
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沿海港口城市由于其地理位置、经济基础、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等条件较好,势必要先行一步。这些沿海城市在利用国外资金、技术和市场时,应当首先抓好老企业的技术改造,上一批投资少、周转快、收益好的中小型项目。这样做可以更多更快地积蓄力量,既在财力、物力、人才方面支援全国,又在内外交流过程中总结经验向内地推广。沿海港口城市的情况各不相同,为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开放的形式应多种多样,开发的步骤将有前有后,引进项目的重点要各有侧重。各自都要不断总结经验,扎扎实实地向前发展。
必须指出,进一步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和办好经济特区,不能指望中央拿很多钱,主要是给政策,一是给前来投资和提供先进技术的外商以优惠待遇,税收低一些,内销市场让一些,使其有利可图;二是扩大沿海港口城市的自主权,让他们有充分的活力去开展对外经济活动。这样做,实际上是对我们现行经济管理体制,进行若干重要的改革。中央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按照同志的谈话和这次会议《纪要》的精神,制订一系列具体规定,加强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指导检查,保证中央这项重要政策的贯彻落实。
为了认真执行同志的重要意见,贯彻落实《纪要》,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委托谷牧同志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协调、仲裁执行中可能出现的矛盾。为此,国务院特区办公室的力量也要加强。
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
(1984年4月30日)
根据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的决定,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于三月二十六日至四月六日在北京
召开。会议学习了同志在二月二十四日谈话中关于对外开放和特区工作的重要意见,着重讨论了如何加快步伐,更好地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问题。
到会的有:天津、上海、大连、烟台、青岛、宁波、温州和北海八市,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特区和海南行政区,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省和广西自治区的负责同志,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总参的负责同志。等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四月六日,和李先念等同志会见了全体到会同志。最后,国务院领导同志讲了话。
会议纪要如下:
加快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步伐
同志指出:“我们建立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同志提出:“特区要搞特区货币”;“要把整个厦门岛搞成特区”;“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点,增加几个港口城市,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
到会同志一致认为,同志的重要谈话,对于统一全党思想,坚持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是个重要决策。坚决地贯彻好这些重要意见,必将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振兴中华的大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经济的重大战略决策。当代世界范围内的贸易往来、资金融通和技术转移的规模日益扩大,新的技术革命正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绝大多数国家(地区)都把自身经济的发展同对外经济技术交往活动的扩展密切联系起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必须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要利用两种资源(国内资源和国外资源),打开两个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学会两套本领(组织国内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这在近期间,是解决我们资金不足和技术落后的一条重要途径;到我们实现了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之后,仍然是促使经济持续高涨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九七九年以来,在积极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扩大进出口贸易及开展其他对外经济活动方面,中央采取了包括建立经济特区,在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在内的
一系列重要步骤,获得了明显的成绩,对国民经济的调整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在国际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但是,总的看来利用外资还不够,引进技术的步子还不大,在关键项目和先进技术上没有较大的突破。不适应加快四化建设的需要,对迎接世界新的技术革命的挑战不利。实践向我们提出的课题,正如同志指出的,不是收,而是要继续放。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四化建设全局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左”的思想影响和闭关自守、自给自足的经济观点,加快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步伐。
进一步开放沿海港口城市
沿海大中港口城市,交通方便,工业基础好,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比较高,科教文化事业比较发达,既有对外开展经济贸易的经验,又有对内进行经济技术协作的网络,是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通过放宽某些政策,改革现行的某些管理制度,增强这些城市及其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活动的活力,把积极利用国外资源(包括资金、物资、技术、知识、人才)扩展国际市场,同市内工业结构改组、企业技术改造、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必将大大加速经济的发展,使整个地区、企业和人民众更快地富起来。这些港口城市和四个经济特区,在沿海从北到南联成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又必将在发展科学技术,
推广管理经验,繁荣国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传递经济信息,培养输送人才等方面,支援和带动各自的腹地,有力地促进全国的经济建设。
会议建议:进一步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在扩大城市权限和给予外商投资者若干优惠方面,实行以下政策和措施:
(一)放宽利用外资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
生产性项目:利用外资进行老企业技术改造和建设新厂,凡属建设和生产条件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产品不要国家包销,出口不涉及配额,又能自己偿还的,天津、上海两市对每个项目总投资的审批权限放宽到三千万美元以下;大连市放宽到一千万美元以下;其他进一步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的审批权限放宽到五百万美元以下。
非生产性项目:凡属主要靠利用外资、自筹和进口器材建设、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不论其投资额多少,均由各市自行审批。
凡按照上述规定权限,由这几个城市自行审批的利用外交项目,与其有关的设备进口、组
团出国考察、对外洽谈成交等,均自行审批办理,但应按规定上报备案。
各市要把有关部门组织起来,由一个口子统抓利用外资项目的协调和审批,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二)增加外汇使用额度和外汇贷款。经济特区有哪几个
外汇使用额度,在今后几年内天津定为每年二亿美元,上海为三亿美元;大连增至一亿美元,其他几个市也要增加一定额度;有的还要适当增加些中国银行外汇贷款。由各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以引进先进技术,进口必需的关键设备、仪器仪表。使用中国银行的外汇资金及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外汇资金,其政策待遇与利用外资“一视同仁”。中国银行,要改进服务,扩大业务,并应联合外资银行组成投资财团,支持沿海港口城市的经济建设。
(三)积极支持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改造老企业。
抓紧老企业的技术改造,上一批对四化建设有重要作用的中小型项目,是这几个港口城市近期内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重点。特别是那些利用现有基础,引进一些新工艺、新技术,更新若干关键设备,就可以增加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得到明显经济效益的项
目,更应优先安排。这样做,用钱少,见效快,偿还有保证,外商的积极性也高。对这类项目,从以下几方面给以扶植:
引进专利和专门技术(软件),统按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结汇;
进口国内一时不能生产或不能保证供应的关键设备、仪器仪表和技术改造必需的其他器材,不论外汇来源,一九九0年以前免征关税和进口工商统一税;
因技术改造新增的利润,先还帐后缴利,利改税的企业先还帐再缴企业所得税;
对主要是提高产品质量而生产能力不增加或增加不多的项目,经济效益虽好但缺乏创汇能力的项目,社会经济效益好而企业收益不明显的项目,各市可以在保证完成财政、外汇上缴任务的前提下,在该行业或地方财政收入中统筹还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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