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表及填表说明
表3-1 清查表目录
序号 | 表 号 | 表格名称 |
1 | Q201表 | 水库工程清查表 |
2 | Q202表 | 水电站工程清查表 |
3 | Q203表 | 水闸工程清查表 |
4 | Q204表 | 泵站工程清查表 |
5 | Q205表 | 引调水工程清查表 |
6 | Q206表 | 堤防工程清查表 |
7 | Q207表 | 农村供水工程清查表 |
全国水利普查 China Census for Water | 水库工程清查表 2011年 | 表 号: Q 2 0 1 表 制定机关:水 利 部 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 统 制 [2010]181号 有效期至:2 0 1 2 年 8 月 | ||||||||||
1.清查所在行政区名称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市、区、旗) | |||||||||||
2.行政区划代码 | ||||||||||||
序号 | 3.水库名称 及编码 | 4.所在河流(湖泊) 名称及编码 | 5.水库位置 | 6.总库容 (万m3) | 水库工程管理单位 | 11.水库归口 管理部门名称 | ||||||
7.单位名称 | 8.联系人 | 9.联系人电话 | 10.隶属关系 | |||||||||
1 | □中央 □省 □地 □县 | |||||||||||
2 | □中央 □省 □地 □县 | |||||||||||
3 | □中央 □省 □地 □县 | |||||||||||
4 | □中央 □省 □地 □县 | |||||||||||
… | □中央 □省 □地 □县 | |||||||||||
普查员: : 日期:2011年 月 日 普查指导员: 日期:2011年 月 日
Q201表 水库工程清查表填表说明
1、填表说明
(1)当水库有发电任务时,应同时填写水电站工程清查表。
(2)当水库的主要挡水建筑物为挡水闸时,应同时填写水闸工程清查表。
(3)表中指标填写所依据的“设计文件”是指上级部门批准的正式文件,包括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调度运行文件、复核报告、改扩建报告、补充设计报告、原设计报告等,要求按照最新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其他资料”是指未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及运行手册、图表等。
(4)当水利工程修建在流域面积50km2以下的河流上或常年水面面积1km2以下的湖泊上
时,水利工程“所在河流(湖泊)名称及编码”,填写所汇入的流域面积≥50km2或常年水面面积≥1km2的最小一级河流或湖泊的名称及编码。
(5)表中所有编码及行政区划代码均由普查机构统一填写。
(6)清查表由普查员填表并签字,普查指导员审核并签字,普查对象的管理单位(相关部门或人员)配合并协助普查员填写清查表。
2、指标解释
【1.清查所在行政区名称】填写清查对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和县(市、区、旗)的名称。
【2.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
【3.水库名称及编码】填写水库工程日常运行管理的现用名称,如:“××水库”,如果工程现用名称是“××水利枢纽”,则在表中填写“××水利枢纽-水库工程”,并填写本次普查水库工程的统一编码。
【4.所在河流(湖泊)名称及编码】填写水库工程坝址(或闸址)所在的河流(或湖泊)名称及本次普查对河流(或湖泊)的统一编码。
【5.水库位置】填写主坝坝址(或闸址)所在的乡(镇)名称及代码。
【6.总库容】填写设计文件中的总库容。若没有设计文件,可采用实测数据。单位:万m3,保留两位小数。
总库容指校核洪水位以下的水库容积。
【7.单位名称】填写工程管理单位名称。
【8.联系人】填写工程管理单位指定联系人的姓名。
【9.联系人电话】填写工程管理单位的联系人常用的电话。
【10.隶属关系】指工程管理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乡和村等。要求乡(镇、街道)和村均归为县级填写。选择中央、省、地、县填写,并在相应□内打“√”。
【11.工程归口管理部门名称】填写水库工程的行业归口管理的部门名称,即水利部门、电力部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城建部门、航运部门、矿业部门、环保部门等部门。
全国水利普查 China Census for Water | 水电站工程清查表 2011年 | 表 号: Q 2 0 2 表 制定机关:水 利 部 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 统 制 [2010]181号 有效期至:2 0 1 2 年 8 月 | ||||||||||||
1.清查所在行政区名称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市、区、旗) | |||||||||||||
2.行政区划代码 | □□□□□□ (普查机构填写) | |||||||||||||
序号 | 3.水电站名 称及编码 | 4.所在河流(湖泊) 名称及编码 | 5.水电站 位置 | 6.装机容量(kW) | 水电站工程管理单位 | 11.水电站归口 管理部门名称 | ||||||||
7.单位名称 | 8.联系人 | 9.联系人电话 | 10.隶属关系 | |||||||||||
1 | □中央 □省 □地 □县 | |||||||||||||
2 | □中央 □省 □地 □县 | |||||||||||||
3 | □中央 □省 □地 □县 | |||||||||||||
4 | □中央 □省 □地 □县 | |||||||||||||
… | □中央 □省 □地 □县 | |||||||||||||
普查员: : 日期:2011年 月 日 普查指导员: 日期:2011年 月 日
Q202表 水电站工程清查表填表说明
1、填表说明
(1)利用水库蓄水发电的水电站,要同时填写水库普查表。
(2)当水利工程修建在流域面积50km2以下的河流上或常年水面面积1km2以下的湖泊上时,水利工程“所在河流(湖泊)名称及编码”,填写所汇入的流域面积≥50km2或常年水面面积≥1km2的最小一级河流或湖泊的名称及编码。
(3)表中所有编码及行政区划代码均由普查机构统一填写。
(4)清查表由普查员填表并签字,普查指导员审核并签字,普查对象的管理单位(相关部门或人员)配合并协助普查员填写清查表。
2、指标解释
【1.清查所在行政区名称】填写清查对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和县(市、区、旗)的名称。
【2.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
【3.水电站名称及编码】填写水电站日常运行管理的现用名称。如果是利用水库蓄水发电的水电站,且日常运行管理的名称为“××水库”时,表中工程名称应填写“××水库-水电站工程”;如果是“××水利枢纽”上的水电站,表中工程名称应填写“××水利枢纽-水电站工程”。并填写本次普查水电站工程的统一编码。
【4.所在河流(湖泊)名称及编码】填写水电站厂房所在的河流或湖泊名称及本次普查对河流或湖泊的统一编码。
【5.水电站位置】填写水电站厂房所在的乡(镇)名称及代码。
【6.装机容量】填写电站包括备用机组在内的总装机容量。按机组铭牌填写。单位:kW,保留两位小数。
装机容量指水电站全部机组额定出力(铭牌容量)的总和。
【7.单位名称】填写工程管理单位名称。
【8.联系人】填写工程管理单位指定联系人的姓名。
【9.联系人电话】填写工程管理单位的联系人常用的电话。
【10.隶属关系】指工程管理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乡和村等。要求乡(镇、街道)和村均归为县级填写。选择中央、省、地、县填写,并在相应□内打“√”。
【11.工程归口管理部门名称】填写水电站工程的行业归口管理的部门名称,即水利部门、电力部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城建部门、航运部门、矿业部门、环保部门等部门。
全国水利普查 China Census for Water | 水闸工程清查表 (过闸流量≥1m3/s) 2011年 | 表 号: Q 2 0 3 表 制定机关:水 利 部 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 统 制 [2010]181号 有效期至:2 0 1 2 年 8 月 | ||||||||||||
1.清查所在行政区名称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市、区、旗) | |||||||||||||
2.行政区划代码 | □□□□□□ (普查机构填写) | |||||||||||||
序号 | 3.工程名 称及编码 | 4.所在河流(湖泊)名称及编码 | 5.所在灌区 (引调水) 名称及编码 | 6.工程 位置 | 7.过闸 流量 (m3/s) | 8.橡胶坝 坝长(m) | 工程管理单位 | 13.工程归口 管理部 门名称 | ||||||
9.单位 名称 | 10.联系人 | 11.联系人电话 | 12.隶属关系 | |||||||||||
1 | □中央□省 □地 □县 | |||||||||||||
2 | □中央□省 □地 □县 | |||||||||||||
3 | □中央□省 □地 □县 | |||||||||||||
… | □中央□省 □地 □县 | |||||||||||||
普查员: :单位隶属 日期:2011年 月 日 普查指导员: 日期:2011年 月 日
Q203表 水闸工程清查表填表说明
1、填表说明
(1)橡胶坝工程不填写过闸流量。
(2)表中指标填写所依据的“设计文件”是指上级部门批准的正式文件,包括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工程调度运行文件、工程复核报告、工程改扩建报告、工程补充设计报告、原设计报告等,要求按照最新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
“其他资料”是指未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及运行手册、图表等。
(3)当水利工程修建在流域面积50km2以下的河流上或常年水面面积1km2以下的湖泊上时,水利工程“所在河流(湖泊)名称及编码”,填写所汇入的流域面积≥50km
2或常年水面面积≥1km2的最小一级河流或湖泊的名称及编码。
(4)表中所有编码及行政区划代码均由普查机构统一填写。
(5)清查表由普查员填表并签字,普查指导员审核并签字,普查对象的管理单位(相关部门或人员)配合并协助普查员填写清查表。
2、指标解释
【1.清查所在行政区名称】填写清查对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和县(市、区、旗)的名称。
【2.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
【3.工程名称及编码】按照水闸(橡胶坝)工程日常运行管理的现用名称填写。由水闸工程和其他水利工程联合组成的工程,表中水闸名称应填写:“工程现用名称-水闸工程”。并填写本次普查统一编码。
如:某工程日常运行管理的现用名称为“××水闸”,但其组成为水闸和泵站工程,表中水闸
名称应填写“××水闸-水闸工程”;某工程日常运行管理的现用名称为“××闸站”,由泵站工程和水闸工程组成,表中水闸名称应填写“××闸站-水闸工程”。
【4.所在河流(湖泊)名称及编码】填写水闸所在河流或湖泊的名称及本次普查统一编码。
【5.所在灌区(引调水工程)名称及编码】填写水闸所在灌区或引调水工程的名称及本次普查统一编码。
注:灌区内(或在引调水工程上)的水闸工程填写该项指标。
【6.工程位置】填写水闸(或橡胶坝)所在的乡(镇)和行政村名称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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