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岗位不同就会有不同的等级划分,不管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都是如此。进⼊单位,⼤部分的⼯作⼈员都会认真⼯作,去争取职称,⼀步步的攀登。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家在⼯作期间也是这样的,体现⼈⽣的价值。对于事业单位的岗位等级划分,⼩编给⼤家进⾏了总结,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忧考⽹事业单位频道!
【篇⼀】事业单位职位级别怎么划分
  ⼀、管理岗位,岗位分为10个等级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作岗位。根据《办法》,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到⼗级职员岗位。职员岗位⼀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般应具有⼤学专科以上⽂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般应具有⼤学本科以上⽂化程度。
  ⼆、专业技术岗位,⼀级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平和能⼒要求的⼯作岗位。根据规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三级。
  此外,专业技术⼀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中国科学院院⼠、中国⼯程院院⼠;在⾃然科学、⼯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贡献的专家、学者;其他为国家做出重⼤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流⼈才。
  三、⼯勤技能岗位普通⼯岗位不分等级
  ⼯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作岗位。岗位包括技术⼯岗位和普通⼯岗位,其中技术⼯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五级。普通⼯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级技师、技师、⾼级⼯、中级⼯、初级⼯,依次分别对应⼀⾄五级⼯勤技能岗位。
【篇⼆】事业单位职位级别怎么划分
  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根据不同的⾓度划分出不同的岗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原则是:科学合理、精简效能。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要求是: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合同管理。
  事业单位岗位的具体划分,通常划分成三种类别,分别是: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勤技能岗。
  管理岗位的级别分为1级—10级,通常适⽤于事业单位当中的主要负责⼈、各机关负责⼈以及各科室或者办公室⼈员等。管理岗位级别分别是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事员。新⼊职的事业单位⼈员通常会从⼲事员做起,逐级升迁。在升迁过程中,除了副处级升正处级和副厅级升正厅级需要在原来岗位任职满2年,其他岗位晋升都要在原来岗位任职满3年。
  专业技术岗的级别通常分为⾼级、中级和初级,具体划分为13个等级,通常适⽤于教育类事业单位中的教师、医疗护理类事业单位中的医师和护⼠等⼈员。专业技术岗当中的正⾼级职称包括1—4级;副⾼级职称包括5—7级;中级职称包括8—10级;初级职称包括11级—13级。竞聘⼀级、⼆级技术⼯岗位,须分别通过⾼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并具有本⼯种下⼀级岗位⼯作满5年以上的⼯作经历;竞聘三级、四级技术⼯岗位,须分别通过⾼级⼯、中级⼯技术等级考核,并具有本⼯种下⼀级岗位⼯作满5年以上的⼯作经历;竞聘专业技术⼗级⾄五级岗位的,需通过相关考核评审,且分别在专业技术岗下⼀级岗位上分别⼯作3年以上;竞聘专业技术⼗⼀级岗位,需通过相关考核评审,且在专业技术岗⼗⼆级岗位上⼯作2年以上;竞聘专业技术⼗⼆级岗位,需通过相关考核评审,且在专业技术岗⼗三级岗位上⼯作1年以上。不过,获省、部级以上技术⽐赛名次或技术⾰新、技术发明成果证书的技术⼯,应聘⼀级、⼆级技术⼯岗位时,在下⼀级岗位⼯作的年限可放宽1⾄2年。
  ⼯勤技能岗的级别有两⼤类,分别是技术⼯岗和普通⼯岗,普通⼯岗不分级别,通常适⽤于事业单位
中司机、电⼯等岗位。技术⼯岗依次分为⾼级技师、技师、⾼级⼯、中级⼯和初级⼯。⼯勤岗每往上晋升⼀级,需要在原来的岗位上任职满5年。⼀级、⼆级⼯勤技能岗位,满⾜⼯作年限基础上,并分别通过⾼级技师、技师技术等⾏业考评;三级、四级⼯勤技能岗位,满⾜⼯作年限基础上,并分别通过⾼级⼯、中级⼯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学习期满和⼯⼈见习、试⽤期满,通过初级⼯技术等级考核后(⼯作时间不定),可确定为五级⼯勤技能岗位。 
【篇三】事业单位职位级别怎么划分
  (⼀)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的等级和结构⽐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属关系,按照⼲部⼈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2.事业单位现⾏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到⼗级职员岗位。
  3.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属关系,按照⼲部⼈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和结构⽐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属关系和专业技术⽔平等因素,根据现⾏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业指导意见确定。
  2.专业技术⾼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七级。⾼级专业技术职务正⾼级的岗位包括⼀⾄四级,副⾼级的岗位包括五⾄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三级,其中⼗三级是员级岗位。
  ⾼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的,暂按现⾏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具体改⾰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另⾏研究制定。
  3.专业技术⾼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平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属关系和专业技术⽔平,实⾏不同的结构⽐例控制。
  专业技术⾼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例全国总体控制⽬标为1:3:6。
  ⾼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例全国总体控制⽬标:⼆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例为2:4:4,⼋级、九级、⼗级岗位之间的⽐例为3:4:3,⼗⼀级、⼗⼆级岗位之间的⽐例为5:5。
  4.各省(⾃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各级⼈事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例,严格控制⾼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例。
  (三)⼯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勤技能岗位的等级和结构⽐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平和⼯作需要确定。
  2.事业单位中的⾼级技师、技师、⾼级⼯、中级⼯、初级⼯,依次分别对应⼀⾄五级⼯勤技能岗位。
  3.⼯勤技能岗位结构⽐例,⼀级、⼆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勤技能岗位总量的⽐例全国总体控制⽬标为25%左右,⼀级、⼆级岗位的总量占⼯勤技能岗位总量的⽐例全国总体控制⽬标为5%左右。
  4.⼯勤技能⼀级、⼆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平要求较⾼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勤技能⼀级、⼆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单位隶属
  1.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急需的⾼层次⼈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等级和结构⽐例限制,在完成⼯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特设岗位的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事⾏政部门核准。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