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活中,当知道了有同事会去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之后,⼀些劳动者也打算在仲裁处理的时候去旁听。那么,劳动仲裁旁听是否需要提前申请?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旁听是否需要提前申请
劳动仲裁旁听需要提前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的流程:
1、劳动争议发⽣后,当事⼈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法》有明确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应当⾃劳动争议发⽣之⽇起60⽇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申请。
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和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笔录,经申请⼈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3、申请⼈的书⾯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内⼀并告知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劳动仲裁可以申请⼏次
劳动仲裁针对的是和你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类型众多,因此,就任何⼀次纠纷提出仲裁都是可以的,不会因为你与前单位的纠纷通过仲裁就导致现纠纷⽆法仲裁的结果。
劳动仲裁流程⽽现单位控告是不成⽴的。以往劳动争议仲裁,就是寻求法律救济。⽽如果现单位⾝正就不⽤怕影斜。如果它⾃⾝违法,那么你寻求劳动仲裁的救济,⾃然合情合理合法。
单位补签是在对他以前违法⾏为的补救,但是如果没有签约,⾃然是⽆法办理社保,所以你以没有购买社保为由拒签是不合理的。具体建议你可以和当地律师沟通如何合理维权,包括是否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向对⽅当事⼈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当事⼈同意履⾏义务⽽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不能在本条第⼀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从中⽌时效的原因消除之⽇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劳动报酬发⽣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的,应当⾃劳动关系终⽌之⽇起⼀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店铺⼩编对“劳动仲裁旁听是否需要提前申请”所进⾏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旁听需要提前申请,可依据申请流程来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店铺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服务,欢迎您再次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