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未提交答辩书的法律后果
来源:胡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胡燕来 所属栏目:劳动纠纷律师案例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答辩书,是指被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申请人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提及的各项内容进行答复和反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申请人交付的书面材料。
答辩是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赋予被申请人的一项法定权利,被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首先是行使自己的权利;其次是让仲裁庭进一步了解案情和争议焦点,便于开展后续的仲裁活动和依法公正进行裁决;最后是让申请人了解用人单位的态度和意见,地位平等地与用人单位进行后续的仲裁活动。被申请人的仲裁答辩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再转交给申请人。但是在实践中,被申请人为了不让申请人一方了解其主张,往往会采取不提交书面的答辩意见,而是在仲裁庭审中当庭做口头答辩的诉讼策略,以达到“突袭”的效果。对此,法律作出的规定是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法律作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迟迟不
提交答辩书而影响开庭审理的顺利进行,同时是为了明示被申请人要积极行使权利。然而,这也使得很多的被申请人有依据地不进行书面答辩。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认为,在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的情况下,申请人应当:
(1)尝试通过菀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被申请人提交。前文中提到,答辩书最重要的作用就是为了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了解、掌握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以便保证庭审质量、提高庭审效率、根据事实作出公正的裁决。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需要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在实务中有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规定,答辩书要在交换证据的时候和证据一同提交,也就是将答辩书置于证据之当事人陈述的地位。因此,申请人通过仲裁委员会要求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是可以在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内尝试的。
(2)分析被申请人可能提出的答辩意见。在被申请人不提交书面答辩书的情况下,申请人不能坐等开庭,而是要想办法分析被申请人在庭上可能会提出的观点。一般来说,可以从申请书中的仲裁当事人的主体是否适格、申诉请求是否合法、请求标的额是否准确、事实和理由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是开庭前交换证据,从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中也可以分析出被申请人对于本案的态度和观点。
(3)在庭审中采取回应的策略。根据仲裁庭审的流程,首先是由申请人陈述仲裁申请请求、事实及理由,然后就是被申请人提出答辩意见。在自己陈述的部分结束后,申请人一定要认真听取对方的答辩意见,逐条摘录对方提出的观点,并迅速对这些观点进行分析;如果一时分析不出来,也可以抓住仲裁庭调查被申请人的时间和被申请人质证的时间来准备。最终在仲裁庭辩论的时候,申请人可以答复和反驳被申请人的口头答辩意见,作出回应。
总之,在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的情况下,申请人要在以我为主的前提下采取积极的方式做好相关的准备。毕竟,劳动争议仲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证据印证的事实才是仲裁定案的依据。
   
劳动仲裁流程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擅长企业法律顾问,邮箱hulvshi11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