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的涉税问题一直备受各界关注。近年来,受国际经济发展步伐以及我们经济结构调整的变化,企业的重组合并,以及企业间的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其中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占用资金现象非常普遍,甚至很多关联企业之间是不收取资金占用费的。就此,华政老师整理了关联企业间常见的4种业务模式下借款利息的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涉税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政策规定
1、企业利息收入实行全额征税原则
贷款利息多少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均属于企业取得的收入,应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即不管利息支出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取得方均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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