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书
土方工程合同发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土石方工程(范围以发包方提供的平场红线图为准)。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
1.4工程承包方式:土石方施工总承包,工程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价款。
1.5工程单价:
1.5.1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平基土石方工程内容的综合含税包干单价:(人民币),大写。
1.5.2发包方留存建筑用毛(片)石方综合含税包干单价:元/m3,大写:【此价格包括毛(片)石的挑选、装运至发包方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等工作内容】。
平基土石方工程量以发包人提供的原始地形图和施工平场图计算的开挖量为准;发包方留存的建筑用毛(片)石量以实际堆码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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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
2.1工程内容:自行组织土石方(不分土石方成分、不分开挖及回填深度)机械(含人工配合)开挖、爆破、土石方场内转运、弃渣回填、回填土石方碾压及平整场地至设计标高和地界范围;以及与此相关的施工安全技术等措施(如临时边坡围护、排水、爆破边坡采取的可靠安全防护等)和对外协调;设计变更;发包方委托新增的零星工作内容。
2.2工程要求:以发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图、发包方提供的设计变更、相关技术规范和发包方的要求为准。土石方平场后与设计值的误差不超过+10cm至-20cm;地块园地平整应按《园地平整施工规范》分层碾压,碾压密实度达到85%以上;发包方留存的建筑用毛(片)石块径应不小于20cm且不大于40cm,详细留存方量以发包方通知为准。本工程执行的相关规范为:《工程丈量规范》、《爆破与土石方施工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园地平整施工规范》等。
三、工期要求(以日历天计)
3.1工程总工期天,开工时间以发包方开工指令签发次日起计算。指令发出后7日内承包方没有进场施工,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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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工程总工期已充分考虑了在施工过程当中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下雨、下雪、停水、停电、节假日、高温天气、扰民和民扰、周边门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
3.3除不可抗力、发包方提交的施工图时间延后、政府要求停工及民扰造成整体停工1日以
上的情况外,工期一律不顺延。以上影响工期的情况发生后,承包方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发包方并在次日以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书面确认后工期才得以顺延。否则,即使以上情况确有发生但承包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并获得发包方认可,工期也不得顺延。
3.4若承包方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造成工期延长,则每延长一天对承包方处以壹仟元的,该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如果延期超过一个月,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将后续土石方工程发包给其它施工单位。由此终止本合同时,承包方应在两天内将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撤出施工现场,并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方工期每提前一天竣工,给予壹仟元奖励。
3.5承包方在收到发包方工程开工指令后,承包方指定的项目经理拒绝签字,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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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四、工程价款
4.1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确认:本工程包干单价已综合考虑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序(包括完玉成部工序需采纳的安全等各项措施)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为全用度包干单价。
4.2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确认:本工程土石方综合包干单价内容包括:
承包方(不分土石方成分、开挖高度、回填深度)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费用和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各类钻孔、减震带设置、爆破(含、等配送费用)、机械及人工破碎、管线保护、开挖、上车、降尘(场区内外)密闭运输、(场区内、外)倾倒处置、回填区土石方的分层摊铺和碾压(密实度85%以上)、场区出入口保洁(包括建临时洗车场)、对周边造成的炮震及炮损、环卫、交通堵塞、周边协调,民扰停工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