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土石方合作协议书
2023土石方合作协议书1
  甲方:(业务费用垫付方)
土方工程合同  乙方:(履约保证金垫付方)
  甲方和乙方(以下亦合称协议方)在公平、公正、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决定就长沙轨道1号线延长线的土石方挖运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的承接与施工事宜进行合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该工程项目系长沙地铁1号线延长线土石方挖运工程,位于长沙市芙蓉北路文化艺术中心至周南中学之间,中标单位为中铁二十三局。
  第二条 工程项目工程量及价格
  土石方挖运量为约50万方,中标单位的劳务分包单价为73元/方,其中应付居间中介费为3元/方,实际施工单价为70元/方(税后净价,税收由中标单位承担)。
  第三条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金与业务费用
  与中标单位就该劳务工程签订分包合同时需向中标单位交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将根据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土石方劳务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予以返还。此外协议方还需约10万元的业务费用。
  第四条 协议方合作目标
  1、协议方共同合作,由乙方与中标单位进行洽谈、协商,以成功承接长沙地铁1号线延长线土石方挖运劳务工程业务,并由乙方与中标单位签署《土石方劳务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劳务合同)。
  2、甲乙双方作为劳务工程项目施工方,共同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及其经营。
  第五条 协议方合作责任
  1、甲方负责筹措并垫付业务费用10万元人民币,并按乙方要求及时足额到位;乙方负责筹措应付的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
  2、若乙方成功地与中标单位签署劳务合同,则甲方垫付的10万元业务费用由甲方、乙方各承担50%;若乙方未能承接到该劳务工程项目,则甲方垫付的10万元业务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按月息3分的标准计算并支付业务费用垫付期间的资金利息。
  3、乙方筹措并垫付的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需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协作配合)工程施工组织及其现场管理,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并在施工中高度注意安全生产,保证不出工程事故。
  第六条 利润分配
  1、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原则,考虑在项目承接及实施过程中所担负工作量大小及其所承担风险大小等情况,项目利润分配(以每方土石方多少元来计算)方案(暂按50万方土石方计算,工程完工后按实调整)为:甲方按每方土石方10元分取项目利润,其他的利润都归乙方所有与支配。
  2、利润分配的资金支付时间与额度随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的进度与比例而定。中标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到账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利润分配比例与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比例计算的相应的分配资金支付给甲方。待工程项目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再按实结清、付清。
  第七条 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协议方协商处理。
  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签名:身份证号:
  月 日
2023土石方合作协议书2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力合作,甲乙双方共同向发包方(本协议中发包方系有限公司)承包项目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批文及图纸上的准确地址为准。
  3、工程内容:土石方挖、装、运。
  4、土石方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单价、运距、深度,以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的方量为准。
  5、工期:以施工主合同工期为准。
  6、工程保证金: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与发包方签订内部承包合同,领取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施工现场交桩交点后,即由甲方负责向发包方交工程保证金。
  7、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
  本工程预付款为:%,由甲方领取后存入甲乙双方的共管账户。工程进度款按内部承包合同执行,结算资金存入甲乙双方的共管账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户名:
  8、工程造价:暂定万元人民币,最后以审定价为准。
  9、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10、出资约定:
  (1)双方确认,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由甲方出资万元(¥.00元),占合作项目出资份额的%,乙方出资万元(¥.00元),占合作项目出资份额的%,作为工程前期运作费用等。
  (2)后续用款及业主工程款不及时到位,需垫资时应由双方各出百分之五十共同承担。
  三、盈余分配及形式
  1、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第三方业务款项到公用账户起日内,在扣除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含工程中介费、建筑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队组劳务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和各类保险、材料费、施工机械租赁费、施工机具购置费、施工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临时设施费
、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用、招待费等及经双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甲%乙%提取分润;反之,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承包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处罚,由甲乙双方按各自所获利润分配比例分别承担。
  3、鉴于双方各自有自己独立建设经营或合作的工地,所有各自所需的土方按元/方支付到合伙共同账户,回款按月结算,不足部分在合伙方经营收益中扣除。
  4、双方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本工程设立专用账户,建筑公司拨付工程款进入该专用账户,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双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 杜绝不必要开支,减少成本支出。
  5、材料采购及其他各项开支均应开具正规发票,部分无法开具发票的费用支出,须双方核实批准后才可从财务报销。施工期间双方应注意鉴别搜集各类发票,以供财务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