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承包合同范文
土石方承包合同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平基放线,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及开挖,地表清障,清淤,土石方的场内调配及外运、弃渣,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平安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压实抽样试验,现场的平安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展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月日;竣工日期:XX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1、场内回填部分
(1)页岩(松次坚石)做回填方,按元/m3包干价执行。
2、余土外运部分
(1)外运工程量不管运距远近,按元/m3包干价执行。
3、其他
假设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租用期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证为准。
七、工程结算:
土方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85%,剩余尾款两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根底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进展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无偏坡。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平安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场内填筑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并优先选择页岩以内土石方回填,且在页岩以内土石方有剩的情况下,不得选用砂岩回填。
4、建筑物及其根底外边线 6m以外范围内,回填土石方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90%。
5、竣工资料为壹式陆套。
九、平安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平安施工标准进展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平安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假设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公平自愿的原那么,就乙方承接甲方内部发包的“公司名称”进展单项劳务承包,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开工时间:
4、工程竣工时间:
5、土方比例占 %,石方比例占 %,施工中如土石比方变化较大,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二条承包内容及范围
承包内容:
第三条工程量确实认
场地土石方工程按设计图及实际测量数据,甲、乙双方签订为准(实测、实作、实算)暂定总工程量为万立方
第四条工程量的计算
乙方每月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呈报甲方,甲方按审核签订(含变更签证部份)核定后的工程量作为付款依据,按施工现场实收的工程量进展计算。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甲方第一个月按已签证工程数量及工程款的 %支付给乙方,第2月起按工程款的 %支付给乙方。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款报表后,于次月五日内拨付给乙方(特殊情况不能超延天,工程进度款拨付时间为每月日前)。
3、工程进度第月剩余 %的工程款,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及竣工资料完成呈报后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内部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财务缴纳该工程“合同履约金” 元人民币,甲方财务开具正式收据交给乙方,甲方用实物经公证后作为抵押。
2、乙方机械、人员进场施工七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施工进场费,按总工程造价的 %支付。
3、甲方定于月日前安排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如因政府统建一规划需延迟的,最迟不超过八月底。如八月内不能安排进场,甲方除退还乙方保证金外,并按银行贷款利息倍计算支付乙方,同时视为违约。
第七条合同工期
本工程于年月日前正式开工,于当年月日前全部竣工,共计天有效工期(除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甲方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在日内开出入场施工通知书,限定入场施工时间。
2、在开工前由甲方提供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场现场交验。
3、甲方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做好会议纪要。
4、开工(施工)前甲方工程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复测断面图及有关数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签订后交乙方组织施工。
5、及时向乙方传达设计、监理和甲方的有关指令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