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有关规程、规范等要求编制。本工程项目主要采用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主席令第91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279号令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393号令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2022年版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7《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8《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9《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1.2本细则适用于土石方开挖、回填和爆破工程的监理。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承建单位应在开工以前,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监理人员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3.18场平工程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
土方工程合同3.19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依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
3.20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土方挖方、填方和场平工程完成后,场平区域精度要求
(1)表面标高:人工清理±50mm;机械清理±100mm;
(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不应偏小;
(3)边坡坡度:人工施工表面平整、不应偏陡;机械施工基本成型、不应偏陡;
(4)地面、路面下的地基:水平标高0~-50mm,平整度(用2m直尺检查)±20mm。
3.21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土方爆破工程完成后,场平区域精度要求为:
(1)水平标高:+100mm、-300mm;
(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100mm、-400mm;
(3)边坡坡度:不应偏陡。
四、施工进度控制
4.1审查和批准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单项计划和变更计划;
4.2批承包人根据批准的总进度计划编制的阶段性计划;
4.3根据已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将每天应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对比,掌握偏差量,向总监汇报,且每周进行一次对比汇总;
4.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延误时,监理部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
单位加快工程进度,调整或修改计划,以使施工进度符合施工承包合同对工期的要求。如果
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部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不能赶
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部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对承包人的
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评价,并发出书面警告,同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强制性分割或考虑更换承包人。
4.5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人在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遇见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工程计划延误,监理部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人对原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
五、施工投资控制
5.1对计量的控制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工程准确计量,避免因工程隐蔽而无法对工程量进行复核而导致索赔事件。
5.2对变更的控制监理工程师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和施工条件,对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合理性继续研究分析,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向业主提出建议,慎重决策,减少不必要的变更。
5.3对索赔的控制监理工程师采用谨慎的态度,合理的方法,尽量避免和减少工程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索赔,同时作好业主向承包人的合同索赔调查,认证和费用计算工作。
5.4对风险的控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部位进行风险预测,制定风险防护措施,尽可能地减少风险对投资和工程施工进度的影响。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