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遂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2.30
【字 号】遂府办发[2010]46号
【施行日期】2010.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遂府办发〔2010〕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遂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委发〔2010〕11号),设立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遂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挂遂宁市公务员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准则的职责。
  (四)将技工学校评估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五)加强综合管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部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职责。
  (六)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七)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八)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九)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十)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并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遂(回遂)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拟订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劳动与社会保障就业  (十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
调机制,制定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遂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设16个机构和遂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全局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帮扶以及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考核等工作;拟订局
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接待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大课题调研、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普法宣传等工作;牵头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