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期末复习参考 
各章复习重点(注:在按照本课程复习指导小册子要求基础上,重点掌握以下内容。期末考试题型参考作业四。题型有单选、多选、判断、名词、简答和案例分析。三次形考内容均为考试重点。)
           
第一章重点复习――1.陈述劳动关系的概念;
  2.举出劳动关系的特征;
  3.绘出劳动关系的层级结构图和系统结构图;
  4.列出劳动关系发展的四个阶段;
  5.简述劳资关系和劳工运动理论的主要内容;
  6.简述劳动关系系统理论的主要内容;
  7.简述劳动关系策略理论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重点复习――1.陈述劳动者、工会、雇主、雇主组织、政府及劳动行政的概念;
  2.简述劳动关系主体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3.举出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4.举出雇主的权利与义务;
  5.简述当代中国的工会组织的特点
第三章重点复习――1.陈述劳动关系模式的划分依据;
  2.列举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的劳动关系模式;
  3.列举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关系模式;
  4.列出几种典型的实际劳动关系;
  5.简述中国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
  6.简述劳动关系管理方法。
  6.简述政府在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事务中的角和作用
第四章重点复习――1.陈述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
  2.陈述三方协商机制的机构、功能及运行;
  3.陈述企业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4.简述工人参与制度的作用;
  5.简述劳动关系调整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
第五章重点复习――1.陈述社会保障的概念;
  2.举出社会保障的特征;
  3.简述社会保障的目标及功能;
  4.知道社会保障发展的基本理论及代表人物;
  5.简述社会保障的模式及代表国家;
  6.举出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第六章重点复习――1.陈述社会保险的概念;
  2.举出社会保险的特征;
  3.列出社会保险各险种的主要内容;
  4.列出社会保险各险种投保方式及管理办法;
  5.简述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偿付;
  6.简述社会保障基金的营运管理;
  7.简述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内容。
第七章重点复习――1.陈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2.举出社保的范围与额度;
  3.简述集体合同制度的概念、特点与功能;
  4.列出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一、名词解释
1工资:工资是劳动者的工作所得,它是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付出劳动后获得的相应报酬。
  2工资制度:工资制度是指为了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计量劳动者劳动消耗和计算劳动报酬而建立的准则和办法。
  3工资理论:工资理论又称薪资理论或薪资学说,是指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对于工资方面的见解和主张。
  4工资管理:工资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指制定合理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政策,并进行有效实施的活动。
  5工资水平:工资水平是指员工工资的高低,又称为工资基准,通常由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来反映。
劳动与社会保障就业
  6工资差别:工资差别是指企业不同等级工资之间的差异程度。
  7员工福利:员工福利是指员工除工资收入以外享有的利益和服务。
  8工资指导线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
  9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10工效挂钩:工效挂钩是指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进行管理的一种形式。
  11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指导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指导和间接调控的一种方式。
  12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是政府对企业人工成本管理和工资分配进行间接调控的一种方式,是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得重要组成部分。
  13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14工资协议: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已订立集体合同的,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正常劳动: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和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16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一般以年为单位统计。
  17工作岗位评价:工作岗位评价是指对企业现有的岗位划分等级,以便为不同等级的岗位确定相应等级的工资打下基础。
  18工资标准:工资标准是指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将受到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国家或者地方发布的不同行业和工种的工资指导线、本企业现有工资水平、同行业的工资水
平等因素的影响。
19劳动:劳动是人类活动的基本范畴,是人们使用一定的生产工具,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出某种使用价值或提供某种服务,以满足人类需要的有目的的活动。
  20个体劳动:个体劳动是指单个人进行的劳动,如铁匠、石匠、木匠、裁缝和个体商贩等进行的劳动就是个体劳动。
21共同劳动:所谓共同劳动,是指许多人为了一定的目标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所进行的劳动,又可以称为协作劳动或者体劳动。
22简单劳动:简单劳动一般是指劳动者都能胜任的、不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就能从事的劳动,比如砍柴、挑水、清扫、搬运、看管等。
23复杂劳动:复杂劳动是指要通过专门训练、具有一定技术专长才能从事的劳动,比如装配电脑、修理机器、汽车驾驶、老师教书、医生看病、软件设计等。
24脑力劳动:脑力劳动是指以脑力活动为主的劳动。
25体力劳动:体力劳动是指以体力活动为主的劳动。
26劳动力资源:劳动力资源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企业或者其他参考范围内的全部劳动能力的总和。
27经济活动人口(劳动力人口):经济活动人口,或者称为劳动力人口,包括全部正在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和尚未从事社会劳动但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因而正在寻职业的人口。
28潜在劳动力资源:潜在劳动力资源,是指所考虑范围内全部有劳动能力人口中蕴藏的劳动能力的总和,不论其是否有就业的意愿和就业资格。
29现实劳动力资源:现实劳动力资源,是指蕴藏在所考虑范围内的全部经济活动人口或者劳动力人口中的劳动能力的总和。
30劳动适龄人口:劳动适龄人口是指处于劳动年龄内,正在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它占劳动力资源的绝大部分,可称为“劳动适龄就业人口”。
31劳动力资源率:潜在劳动力资源的相对量可用劳动力资源率表示。用公式表示为:劳动力资源率=潜在劳动力资源人口数量÷被考察范围总人口数量。
32劳动参与率:现实劳动力资源的相对量可以用劳动参与率表示。用公式表示为:劳动参与率=劳动力人口数量÷潜在劳动力资源人口数量。
33劳动力资源的绝对量:劳动力资源的绝对量是指劳动力资源数量的多少。
34劳动力资源的相对量:劳动力资源的相对量是指计入劳动力资源量的人口占被考察范围总人口的比重。
35劳动力资源的质量:劳动力资源的质量是指劳动者的身体素质、智力水平、心理素质和思想素质的总称,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劳动力素质的综合反映。
36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交换关系的总和,是市场机制与实现形式的统一。
  劳动关系内涵与外延――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37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的具体特征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劳动为目的;劳动关系是一种结合关系;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劳动关系是人身关系;广义的劳动关系是一个由不同层级劳动关系所构成的劳动关系系统。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从宏观而言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所谓个别劳动关系、集体或团体劳动关系、社会劳动关系或产业关系。这三个层面的关系,既是一种互相联系的逐级包容关系,又是在性质和法律特征上有所区别的具有相对独立形态的社会关系。
38 劳动关系系统,是指现代社会系统中以劳动关系为基本关系所构成的包括劳动关系的内部构成和外部环境因素交流互动的有机整合体。劳动关系系统的运行是指劳动关系系统的组织构成、权利分配以及关系处理及作用发挥的过程和方式。劳动关系系统的运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组织机构与相互关系,一个是劳动关系处理的规则和程序。劳动关系发展有着自身的运动轨迹和运动规律。早期劳动关系方面的思考着重于理解工会的性质和组织以及集体谈判的目的和功能。1950年代,在劳动关系研究中出现了一种潮流,就是把关注的焦点从工会转移到集体谈判和劳动关系基本理论上。这些理论并不是各自孤立存在的,在时间上也不是截然分开的,各理论流派之间存在着交叉、继承、批判、发展
的紧密关系。
39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而形成的权力与义务关系。
40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亦称为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41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然订立了合同,但由于缺少有效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42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43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44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合同即停止履行。
45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货币形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46赔偿金:赔偿金,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47医疗期:医疗期,是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