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     年度)
企 业 名 称:                                      (盖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敬告: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
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由登记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4月30日前未申报年检的,属于公司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
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属于公司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声明:本人已阅读以上敬告,并对本年检报告书内容进行审核。本年检报告书及提交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不含虚假成份,本人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谨此确认。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企业年度检验报送材料目录清单
序号
内  容
备注
一、
年检基本材料:
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资产负债表(年度)
损益表(年度)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营业执照正本
营业执照副本
非货币出资财产权转移(过户)备案材料证明
二、
前置审批材料: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治安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
特种行业许可证
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
信用资产证明材料:
有关银行授予信用等级证明
知名字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证明
其他有关获得荣誉表彰的证明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精神,除上述许可证外,其他凡需凭许可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年检时应根据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相关许可证,如许可证名称目录未列的,请在空格中填写
许可证号码填入许可证栏,许可证有效期填入备注栏。
填 写 要 求
1、 本年检报告书适用于依照《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
2、 年检报告书应使用黑或蓝黑钢笔正楷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3、 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年检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它相关材料报送登记主管机关。
4、 本报告书第1页“非货币出资财产权转移(过户)备案材料证明”:是指以非货币出资设立的企业,但未向登记机关报送过非货币出资财产权转移证明材料的,应提交非货币出资财产权转移证明材料。
5、 本报告书中第4页“登记注册事项”:按申报年检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登记事项填写。“年检时实际情况”:按申报年检时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6、 本报告书第4页“修改的章程是否已备案”和“董事、监事变动情况是否备案”:指公司修改后的章程和董事、监事变动后的情况是否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7、 本报告书第5页“出资情况”:指出资人对该企业的出资情况。
8、 本报告书第5页“出资人名称”: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填写其法人名称;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其姓名。
9、 本报告书第5页“注册号(或身份证号等)”: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的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单位填写机构统一代码;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身份证号。
10、 本报告书第5页“应缴”:指股东、发起人应当缴纳的认缴出资额。
11、 本报告书第5页“实缴”:指股东、发起人至年检时止实际缴纳的认缴出资额。
12、 本报告书第5页“出资人变更情况”:指本年度出资人变更情况。
13、 本报告书第6页“分支机构情况”:指企业出资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情况。
14、 本报告书第6页“登记机关”:指为分支机构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名称。
15、 本报告书第7页“对外投资情况”: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国内或企业、其他单位的投资情况(含项目投资),报送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不能按合并后的情况填写。
16、 本报告书第7页“投资方式”、“投资数额”:指本公司对外投资的形式(如现金、固定资
产、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专利技术及其他无形资产等)及其数额(价值)。
17、 本报告书第7页“所占比例”:本公司的投资数额占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18、 本报告书第7页“是否控股”:对被投资公司的投资是否相对控股。
19、 本报告书第7页“地址”:按所在省、市、县填写。
20、 本报告书第8页“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等:企业本年度末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数额等。以本年度末企业资产负债表为准。报送合并报表的,按照母公司年末数据填写。
21、 本报告书第8页“产值”、“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税后利润”、“亏损额”:企业本年度产值(农业、制造加工、建筑类企业填写)、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税后利润(如亏损则按负值填入税后利润栏)。以本年度末企业或母公司损益表为准。
22、 本报告书第8页“公司债券发行情况”:公司本年度发行债券情况。
23、 本报告书第9页“开户银行及帐号”:企业至年检时止,全部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在
第9页填写银行信用等级、知名商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在第10页填报荣誉表彰等情况的,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4、 本报告书第11、12页“资产负债表”、第13页“损益表”:对按规定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须报送合并会计报表,第11、12、13页中“母公司”及“合并数”均要填列;对按规定不编制并会计报表的企业,第11、12页“资产负债表”、第13页“损益表”中只须填“母公司”数。
  会计报表中的有关数据应与向税务部门报填的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