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机构设置
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机编办〔2012〕146号)、《关于印发珠海广播电视大学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机编办〔2012〕147号)、《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机编办〔2012〕144号)、《关于珠海广播电视大学(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加挂牌子的批复》(珠机编办〔2013〕131号)精神,我院为市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业务归口市教育局指导;珠海广播电视大学为我院直属机构,加挂成人教育学院和珠海社区大学牌子;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加挂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珠海分院牌子,委托我院管理。根据上述编制方案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我院具体机构设置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院部
内设管理机构8个,教学教辅机构14个,附属机构1个,临时机构1个。内设管理机构下设23个科室。工会、团委和妇女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一)内设管理机构
1.党政办公室(加挂院工会、妇委会牌子)
负责学院党政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安排、文字材料起草、会议材料准备、各类来文处理及其他党政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学院宣传、外事、档案、保密、信访、工会、妇委会、教代会、党代会、印章及车辆管理等工作。
下设秘书科、综合科、宣传科3个科室。
2.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负责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学院机构编制、干部选拔任用、人员调动等人事工作;负责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工资福利、职称评
聘、各类资格认定等师资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学院统战、老干部、关工委、计生等工作。珠海大学
下设干部人事科、师资科、纪检监察科、组织建设科4个科室。
3.教学科研处
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的计划审核、组织实施、考核监督、协调调度等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学院专任教师培训、教师工作量核算、教学资源管理;负责指导各单位开展专业(课程)建设、教研科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下设教务科、科研科、实训实习管理科3个科室。
4.学生工作处(加挂院团委牌子)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活动组织安排、学生社团管理、学生考核奖惩、助学贷款、校园征兵等工作;负责招生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下设学生科、招生就业办、团委、助学与服务科4个科室。
5.后勤保卫处
负责学院校园安全保卫和维稳、疾病防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学院后勤综合业务管理、校园设施维护,对后勤社会化实体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医疗服务中心、膳食供应和商业经营的监控与管理。
下设管理科、保卫科2个科室。
6.校企合作办公室
制定学院校企合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管理学院校企合作;负责校企合作办学、教师下企业实践的综合管理;负责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提供校企合作决策咨询、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资源信息帮助;协助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促进企业和专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下设对外联络科、宣传培训科2个科室。
7.计划财务审计处
负责学院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控制;负责学院会计核算、收费及财务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和其他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学院发展规划、基本建设管理、经费筹措、控制和监督等工作;负责学院政府采购的计划申报、招标管理、参与验收工作;负责学院内部审计工作。
下设资产管理科、会计核算科、综合审计科、规划建设科(基建办)4个科室。
8.对外交流合作处
统筹负责学院对外交流、交往工作,负责学院与国(境)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办学的联络与协调;负责起草和审核对外战略合作协议;负责学院内部各单位对外合作办学事务的协调及督办。
下设综合科1个科室。
(二)教学机构
教学机构10个,分别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航空与海洋工程学院、经济管
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管理学院、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体育部。教学机构暂不下设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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