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会员发生下列事项的,属于重大事项变更,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书面报告。
(一)法定代表人变更;
(二)注册资本总额或者股权结构变更;
(三)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变更;
(四)分支机构的设立、合并、关闭;
(五)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六)发生50万元以上诉讼案件或者经济纠纷;
变更流程 (七)停止期货业务;
(八)取得其他交易所会员资格;
(九)因违法、违规受到期货市场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或者其他交易所处罚。
第二条 郑州商品交易所市场监察二部具体承办会员重大事项变更手续。
第三条 会员变更单位名称,应办理如下事项:
(一) 提交变更名称申请;
(二) 提交工商行政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
(三) 加盖公司印章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期货公司会员还应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新《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五) 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交易所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函复会员。
会员单位接到同意会员名称变更的通知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印鉴变更等相关手续。
第四条 会员变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权结构的,应向市场监察二部递交下列文件以备案:
(一)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二)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或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第五条 会员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应区分不同情况办理: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将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和通讯提交市场监察二部备案。
(二) 变更郑州部负责人的,告知市场监察二部。
第六条 会员变更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及的,应区分不同情况办理:
(一)变更总部住所的,将新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递交市场监察二部备案。
(二)变更郑州部住址的,告知市场监察二部。
(三)变更经营范围的,书面告知市场监察二部,并提交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改变总部、郑州部及席位的,告知市场监察二部。
会员变更事项登记表
变更
事项
变 更 前
变 更 后
经营
范围
总部
住所
郑州部住址
法 定
代表人
姓名 姓名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总 部负责人
姓名 姓名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郑州部负责人
姓名 姓名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联
系
方
式
总部 总部
郑州部 郑州部
席位 席位 会
员
名
称 提交
材料
1 2 3 资
本
总
额
及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前
变 更 后
股东名称
投入
资本
比例
股东名称
投入资本
比例 1 2 3 4 5
总 计
提
交
材
料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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