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HK-QP-21
制定部门:技术部
版本/版次 | A/0 | 制订 | 审核 | 批准 |
总页数 | 5 | |||
发行日期 | 2023-01-05 | |||
份序号 | ||||
1.目的
确保产品的铭牌、结构、关键元器件/材料等方面,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或经过认证机构确认的一致。厂名、地址、法人代表变更后,应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使用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当产品标准换版时,应及时与认证机构申请换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强制性认证产品。
3.职责
1.1质量负责人:负责认证产品一致性的检查和变更的控制;
3.2生产部:负责批量生产的产品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5.4认证工程师:标样/留样管理和变更的控制。
4.定义
无
5.作业内容
5.1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的内容
5.1.1标识:认证产品铭牌和包装箱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与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的规定一致。保留铭牌和包装箱的设计文件(如图纸或样板)。
6.1.2产品结构:认证产品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结构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和工厂的规定一致。
7.1.3关键件: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5.1.3.1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1.3.2与经确认/批准或备案的一致;
5.1.3.3与公司的规定一致;
变更流程5.1.3.4采购关键件的数量应与整机出货数量相对匹配。
5.1.4变更:对可能影响认证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和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性的变更进行控制;
5.1.5标样/留样的管理:需标样/留样的认证产品,研发中心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标样/留样,应保存标样/留样清单及使用记录。
5.2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管理
5.2.1采购时,应在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方,并按照安全元器件和材料清单上所规定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进行采购,采购关键件的数量应与整机出货数量相符合;
5.2.2品质部在进行进货检验时应对照清单对供方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进行检验/验证;
5.2.3对进仓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对照清单入仓并分开放置,仓库应对目前属于认证产品范围内的与还未申请认证的关健元器件、半成品、成品进行隔离,划区域摆放;
5.2.4装配部按照一致性要求组织生产,技术部对生产首件进行检查,首件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铭牌、结构(主要为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性能的结构)、安全关键件或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元器件(见安全件清单)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等信息进行检查,以确保与型式试验检验报
告上所标明的一致;
6.2.5首件检验合格后,进行批量生产。
7.相关文件
6.1"产品认证控制程序”
7.使用表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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