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不论投资主体是政府、地方平台、央地合作还是政企合作,“私募基金”总是被频繁使用,私募基金如何合规运用,如何与基建投资项目投资相结合,本文站在基建投融资的视角,浅谈私募基金在基建领域的应用。
私募基金的定义
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或者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私募基金的分类
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几类:
I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即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权益。即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
■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类别。
I资产配置类私募基金: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是底层标的为各类资产的私募基金,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FOF)的投资方式,即私募资产配置基金中如何成立私募基金80%的已投资出去的资金不能直接投资于底层资产,而应当投资于已备案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
■其他私募基金:其他私募基金投资于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
私募基金的主要政策分析
近日,私募基金领域核心法律法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发布。
《征求意见稿》整合了基金行业的“一法三规五办法三指引”,即《证券投资基金法》(“一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行
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三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五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等其他行业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总结归纳如下重点:
I私募基金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设立投资基金或者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依法设立公司、合伙企业,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
I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私募基金募集完毕之后办理备案。
I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债券、基金份额、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以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投资标的。I私募基金
财产不得用于经营或者变相经营资金拆借、贷款等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承诺回购本金等方式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I私募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或者转让;不得向为他人代持的投资者募集或者转让;不得通过通过各类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不得以私募基金托管人名义宣传推介;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I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将主要基金财产投资于其他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不计入投资层级。
I机构不得直接向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进一步完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公开透明机制,提高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工作效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9年12月23日)。总结归纳如下重点:
I协会为私募投资基金办理备案不构成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的认可,亦不构成对管理人和私募投资基金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私募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
应当自行识别私募投资基金投资风险并承担投资行为可能出现的损失。
I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超过一家。
I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应当封闭运作,备案完成后不得开放认/申购(认缴)和赎回(退出)。
I不得开展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资金池”业务,不得存在短募长投、期限错配、分离定价、滚动发行、集合运作等违规操作。
I私募投资基金应当约定明确的存续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约定的存续期不得少于5年,鼓励管理人设立存续期在7年及以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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