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称初次认定指引
广州中专学校公办
广州市的职称初次认定指引如下:
1.认定范围及认定层级:
认定范围:省直属驻穗机关、事业单位(含高等学校)下属的在穗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以及省教育研究院、省教育技术中心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或教研、电化教育工作的具备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认定层级:中小学一级教师、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下职称。
1.认定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评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0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有关政策执行。
2.认定程序: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
填写职称认定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单位。
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将申请表和推荐意见提交至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后,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