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
第十五届“海大杯”篮球赛
秩序册
时间:2014年4月16日~5月24日
地点:广东海洋大学主校区二、三号篮球场、体育馆
广东海洋大学第十五届“海大杯”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6日——5月24日
地点:广东海洋大学主校区二、三号篮球场、体育馆
二、参赛单位:
研究生水产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
农学院工程学院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航海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
zhuzhu法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中歌艺术学院
体育与休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资格:凡我校全日制学生,健康状况良好者,可自愿报名参加比赛。〔注:以学院为单位组队,由各学院对报名队员的资格及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参赛者要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负责〕
四、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际篮协最新的《篮球竞赛规程》。
2、男女子比赛均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四小组单循环制进行,取小组前两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以交叉淘汰制进行。
3、记分方法:第一阶段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如积分相同者以得
失分率为标准,高者出线。
4、参赛队伍于每场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各学员领队或教练员必须把上场的首发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的名单(以赛前上交的报名名单为准)及各队员学生证交给当场比赛的记录台。赛前没有填报的替补运动员,则在比赛中不得换入,否则判0:20负于对方。
5、参赛队员须资格审查,赛前出示学生证,无证件者不能参赛。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比资格。
6、比赛弃权:
(1)如某参赛单位无故不参加规定的比赛即为弃权,判对方以20:0的比分获胜。
(2)以赛程表比赛时间为准,凡参赛单位迟到15分钟以上以弃权论处,该场比赛比分为0:20,对方获胜。
7、运动员在本次比赛中必须绝对服从裁判判决,如有不满可由领队(教练员)或队长向场监申诉。若即场解决不了的,赛后可向组委会递交申诉书。无论胜诉或败诉,比赛结果不得更改。
8、运动员凡有顶撞裁判者,组委会将视其情节轻重,可停止该运动员2到3场比赛资格。若比赛中或比赛后出现殴打裁判或相互斗殴者,除取消该学院比赛资格之外报学校处理。
9、严禁非本学院的运动员代表本院上场比赛,如有发现,取消该学院本场比赛资格处理,并判其负于对方。
10、如因特殊情况,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的,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
五、奖励办法:
1、团体奖:
(1)男女子组各奖励前四名(奖金:500元、400元、300元、200元)
(2)以学院为单位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组织奖各一名(奖金:100元)
2、个人奖:
(1)男女子组MVP各一名。(奖金:100元)
(2)男女子组得分王各一名。(奖金:100元)
广东海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八日
广东海洋大学第十五届“海大杯”篮球赛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条例
为了确保我校第十五届“海大杯”篮球赛公平、公正的进行,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精神,让参赛队员在比赛中赛出风格、赛出水平,本届“海大杯”篮球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凡参加我校第十五届“海大杯”篮球赛的各学院学生代表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例
1、各代表队要准时按指定地点集中,服从统一指挥,参加开(闭)幕式。
2、运动员能按要求准时参加比赛,不无故缺席,不冒名顶替,不中途无故退场,能服从裁判的裁定,如有不同意见能通过正常途径求得解决,不起哄不争吵。
3、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使比赛能够顺利完成。
4、领队、后勤人员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需按照大会要求,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自始自终地做好工作,无任何失职现象。
6、观赛学生能按大会指定地点观看,为所在院系队伍加油打气,能服从大会管理人员的管理。参赛运动员及持证工作人员可进入比赛场地,其他观众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已参加完比赛的队员不得滞留在比赛场地。
7、注意清洁卫生,不随便抛丢瓜皮果壳、一次性饮用水杯及其他杂物。比赛结束后自觉收拾场地,场地卫生情况将纳入评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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