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残疾证的办理程序,
2、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并加盖镇残联公章。
3、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申领登记表到指定医院检测。 4、残疾检测的标准现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5、外力因素造成的伤残须满一年后方可参加检测。 6、市残联初审后将申领登记表(携带两张两寸免冠照片)送交至市残联初审。
7、市残联初审后按月送上一级市残联审核批准。 8、批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办证人到指定地点领证 9、残疾人证遗失需登报申明后方可补办。
问题内容:如何办理残疾人证,我国残疾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回复:您好~本市户籍居民,请携带申办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和三张两寸同底版彩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家)委会提出办理残疾
人证申请,并根据上述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具体标准
请参看《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 26341-2010-T)。
上海如何办理残疾证:
残疾证,请你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进行申请,然后这位朋友:你如要申请办理
去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的民政福利科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其中,也按规定
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残疾级别的体检与评估)。祝你顺利~
本人拿户口簿在所属区残联办理
凭医院出具的残疾等级证明,去上海你户口所在的区民政局残联办理。
浦东办理残疾人证
一、项目名称:
办理残疾人证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三、受理条件:
凡户籍在本街道,患有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疾病的居民。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3.与残疾有关的一年以上病史。
五、办理程序:
1.当事人或监护人填写《上海市残疾人员评定登记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表 ;
2.窗口受理,审核后盖章
3.当事人凭盖章后的《上海市残疾人员评定登记表》和身份证、户口簿和病史,到指定医院评残鉴定;
4.医院将鉴定结果转交区残联做认定结论的审批; 5.报市残联审批;
6.不符合残疾的,书面告知,由街道残联转告当事人;符合残疾,按规定办理残疾人证。
六、受理部门:
受理地点:福山路55号 陆家嘴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68767112
七、办结时限:
1.每月21日到次月20日为一个评残周期; 2.每月21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合格人员的残疾人证,告知不合格人员评残结果(逢国定假日顺延)。
八、收费标准:
医院评定费30元
上海残疾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导语】:上海市残疾证办理需要哪些条件,上海残疾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本文为您介绍上海残疾证办理条件和办理流程等相关问题。 办理对象
办理残疾证的条件凡是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
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二张;
近期病史;
残疾人评定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上海市残疾评定表
办理流程
1、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受理:
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 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 3 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 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4、初审、填发:
县级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对于信息虚假或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县级残联直接填写
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表者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
评定结 果符合残疾标准者,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级残联审核批准。 县级残联理事长要在残疾人证填发人处签字,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
5、审核、批准、备案:
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办证申请、县级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县级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受理、初审意见正确并符合程序规定者,予以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6、发放、备案:
县级残联发放市级残联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7、领取、保存:
申请人到县级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本人保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费用标准
残联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申请人到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的费用以及照片等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自理。
办理地址
各区县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证办理程序:
1,户口所在地的 县、市、区级残联办理。
2,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
3,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张
4,两寸彩相片六张(多带不碍事,各地标准不一),
5,残疾类型等级证明。残疾很明显的可以直接到残联进行等级审核办理,不明显的必须到指定医院、指定医生进行评级(一、二级为重度,肢体、视力、精神、智力四类 重度残疾的可以享受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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