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销残疾证
一、因本人死亡而注销:
由亲属携带《残疾证》和医院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死亡证明书》到残联申请注销。
二、因本人康复而注销:
1、残疾人到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出具相关证明。
2、携带《残疾证》和评定结果证明到残联申请注销。
残疾证即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残疾证可以注销吗?
你好注销残疾证由本人或亲属持相关证件到当地残联申请,符合条件审查合格后,将会收回《残疾证》并注销作废。
一、因本人死亡而注销:由亲属携带《残疾证》和医院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死亡证明书》到残联申请注销。
二、因本人康复而注销:1、残疾人到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出具相关证明。
2、携带《残疾证》和评定结果证明到残联申请注销。
残疾证到期后,可不可以申请取消?
残疾证到期了不去换不会注销。
残疾证过期后就不能用了,去办理残疾证的地方换证.一般来说二代残疾证,有效期为10年。
10年之后重新办理。
当然如果在有效期内残疾程度发生了变化,也是可以更改或者重新鉴定的。
比如当时办证时情况较轻,后来残疾程度加重,或者当时有多重残疾,如智力和肢体残疾都有,现在觉得肢体残疾比智力残疾更重,可以选择去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残联重新办理残疾证。
不需要个人申请注销残疾证,去残联重新鉴定,并填表然后鉴定以后符合肢体残疾条件,残联就会发一个新证,旧证就自动注销了。
注销残疾证由本人或亲属持相关证件到当地残联申请,符合条件审查合格后,将会收回《残疾证》并注销作废。
一、因本人死亡而注销:由亲属携带《残疾证》和医院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死亡证明书》到残联申请注销。
二、因本人康复而注销:1、残疾人到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出具相关证明。
2、携带《残疾证》和评定结果证明到残联申请注销。
请问,公司的残疾证能注销吗?
不会,注销只是针对以下两种情况: 《残疾人证》注销 1、经康复已脱残或残疾人死亡的,其本人、亲属或代理申办的单位、村(居)委会应及时到县(区)残联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残疾人证》。
2、各乡(镇)、街道残联对已脱残、死亡的残疾人应及时收回《残疾人证》,交县(区)残联登记注销,并报市残联备案。
扩展资料 换证流程: 一、服务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领取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
二、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本人页)三份。
2.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片七张。
3.若申请人身份证与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或身份证号有出入的,须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领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残协提出换证申请。
户籍已迁移但没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的,须向原发证县(区)残联申请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换证后再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
2.《残疾人证》及档案资料中残疾类别、等级记载完整、明确的,直接换发第二代《残疾证》。
、 3.原《残疾人证》及档案资料中无残疾等级的、非指定医院鉴定的,必须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4.申领人到县(区)残联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表》。
5.申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评定表到指定医院鉴定:永昌县申领到永昌县人民医院、金川区申领人到金昌市第二人民医院鉴定。
6.申领人将医院密封好的评定表交回县(区)残联进行核定。
7.县(区)残联进行网上残疾人基础信息录入、理事长初审、提交市残联复审。
8.复审批准后由县(区)残联业务员打印证件,报市残联盖章(约10个工作日)之后,残疾人到所在乡镇、社区残协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程序—金川政务网...
智力残疾证如何注销、取消?
工伤鉴定等级与发放残疾证无关。
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
由残疾人自愿申领,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残联委托专门医疗机构按《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定。
符合标准的发给残疾证。
残疾证发放与工伤鉴定适用不同的标准,不同的鉴定机构,二者没有关联。
办理残疾证的条件工伤职工申请办理残疾证,必须在户籍所在按程序另行申办按残疾人鉴定标准重新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
残疾评定标准为**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
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
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扩展资料: (一)精神残疾: 1、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2、精神残疾的分级 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二)语言残疾: 1、言语残疾的定义: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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