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残疾证的条件适龄特殊儿童入学、就学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2018)
一、调研背景
依法平等享受接受义务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赋予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
近年来,中国陆续出台了数项与特殊儿童(指因个体差异而有各种不同的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教育相关的条例和政策,如2017年修订通过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及《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等,各地政府也积极跟进推出相应的地方政策,探索积极有效的融合教育实践。
为了更详细了解国内特殊儿童的受教育状况,汇集特殊儿童及家长的需求,以此为基础推进相关政策和实践,心智障碍者家长组织联盟(以下称“联盟”)连续三年开展了全国性的市场调研活动。
2016年联盟发起“融合教育现状与需求”调研,共收集了2140份普校教师和8000多份残障儿童少年家长的有效反馈问卷,从而形成《关于提升全纳教育的专业能力及建设支持体系的建议》,随后由代表委员递交两会并得到教育部等部门积极回应。
2017年底联盟再次发起全国范围内的“适龄特殊儿童入学状况”在线问卷调查,获得31个省份和直辖市的9
484份6-15岁特殊儿童家长的有效反馈问卷,其中2465份问卷的受访者在2017年申请入读小学或初中。在调研数据基础上,形成了《适龄残障儿童入学状况调研报告》,连同两份学术研究报告《融合教育课程在教师职前教育及资格证考试中落实情况调查报告》《普通教师融合教育素养职后培训的政策文件分析报告》,形成了《关于提升教师融合教育素养的建议》和《关于完善融合教育支持体系的建议》两份提案。
通过2017年底的线上调研,我们获取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了解到特殊儿童入学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入学后在学校遇到的一些问题。为了全面了解特殊儿童的入学过程、在学状态,2018年,联盟再次开展针对特殊儿童入学问题的调
研活动,以定性访谈的方式,去搜集一个个真实而丰满的个别案例。
二、调研设计
本次调研从政策和实践两方面入手,希望通过各地的案例和政策分析,最终落实到如何完善政策措施从而促进特殊儿童入学,为2019年的政策提案提供支持。
首先,通过搜集与研究各省市在特殊教育方面的公开政策文件,比对《残疾人教育条例》及《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了解各地教育部门在推进特殊儿童入学方面的计划和措施。
其次,通过线上招募与甄别,选取不同城市级别的适龄特殊儿童家长进行深度访谈,了解其入学过程中的详细经历。同时,预约访谈部分教育部门内部人士、各地残障人士家长组织负责人,多角度了解各地发展特殊教育的具体措施,了解特殊儿童在入学前和入学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终形成本调研分析报告。
需要说明的是,本调研采取个别访谈的方式,访谈对象主要是在入学环节和入学后在学校就学中存在困难的特殊孩子家长,事实上大部分特殊孩子顺利入学并融入普通学校,但并不作为本次调研的范畴。由于访谈对象的个别性、差异性和对政策的了解和把握程度,访谈所得出的结论不能完全反映全国特殊孩子在入学前后的整体情况,仅仅从某些侧面反映了个别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需求,以得到更多的社会关注,更多的政策支持。
从2018年10月—2019年1月,联盟通过“ABC美好社会咨询社”招募了15名富有经验的市场研究访谈志愿者,通过培训、试访之后执行访问,共完成了62个深度访谈。
62个深度访谈对象的构成:
12名2017年申请入学失败后教育部门协调入学的特殊儿童家长;
14名2018年申请进入小学或初中的残疾特殊儿童家长;
30名2017年之前曾经申请入学的家长(其中23名被访者同时担任各地家长组织负责人);
3名教育部门内部人士;
3名幼儿园在读的特殊儿童家长。
59个受访的特殊儿童中,55名为心智障碍儿童(包含自闭症、智力发育迟缓、唐氏综合征等等),3名视障儿童,1名肢障儿童。
62个访谈对象的区域分布:分布在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42个城市,其中包含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济南、长沙、西安、贵阳、温州、大连等15个省会城市或经济发达城市(以下称二线城市),以及二十多个三四线城市或乡镇农村。
注1:为尊重被访者的隐私,本文中所涉及的案例和原话记录都不显示被访者真实姓名和所在城市。
注2:一线、二线、三四线城市的划分标准参考2017年第一财经·新一线城市研究所发布的城市商业魅力榜单并略做调整。一线城市包含北上广深4个城市,二线城市包含榜单中的新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即绝大多数省会城市和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其余则归为三四线城市。
三、调研发现
中国于2007年签署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中,不仅提出“残障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而且明确倡导融合(全纳)教育:“残障人可以在自己生活的社区内,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获得融合性的优质免费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按照有教无类的融合目标,在最有利于发展学习和社交能力的环境中,提供适合个人情况的有效支持措施。”。
融合教育是一种需要全社会参与的教育方式,通过融合教育不仅能保障特殊儿童的利益和发展需要,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并为社会做贡献;也是尊重生命的多元性、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与社会发展、使每一个公民受益的系统性建设。
在2017年接受调研的全国9484个6-15岁特殊儿童家长中,83%的家长希望孩子以后能够融入社会,和普通人一样生活或工作;同样比例(83%)的家长希望孩子能够接受普通学校的教育。
但是,在实践中,个别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道路却并不十分理想。下述案例中东东在入学时遇到的困难,在本次调研中相当典型:
案例1:
男孩东东,自从4岁被诊断为自闭症之后,父母带他到北京、省会城市和本市辗转求医、康复。经过一年多的康复训练之后,上过一年多
普通幼儿园,还上了一年学前班。但父母持续努力了两年,东东9岁了
仍然无法进入小学就读。
到就近片区小学报名的时候,家长坦然说明孩子是自闭症、有多动倾向,目的是希望提前告知学校以便做出合适的安排和准备,然而学校
认为孩子既然坐不住则不具备上普通小学的能力,表示目前学校不具备
接受此类孩子的能力。东东父亲了很多关系疏通之后,学校仍然坚持
必须先试读两周,只有不影响上课秩序,孩子才能入学。
东东父亲考虑到孩子是有一些情绪和行为障碍,在目前普通学校没有专职资源教师、支持保障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孩子自己可能难以克服
情绪和行为障碍,便尝试着去申请其他学校。
申请另一所民办小学时,学校也没有同意。因为在校长和很多老师眼里,自闭症孩子有情绪和行为障碍,会影响甚至破坏正常的教育教学
秩序。
多方打听之下,东东父母了解到还可以进入特殊学校。但作为一个县级市,当地只有一所特殊学校,但没有招收心智障碍孩子的班级。
最后,东东爸爸只好直接去当地教育局,希望解决孩子上学问题。
教育局了解情况之后,承诺着手解决,东东上学的问题终于有了眉目。
在东东的案例及其它相似的案例中,我们发现以下几个影响特殊儿童上学的关键环节:
1.教育部门要全面掌握特殊孩子的信息和教育需求。
2.要建立权威的专业评估和仲裁机构,对特殊孩子的入学能力进行客观评估,并对家庭和学校在入学环节存在的争议进行仲裁。
3.一些普通学校对特殊儿童的支持措施不健全,因特殊孩子的残疾类别、残疾程度不同,具有很强的个体差异和多元化的教育需求,需要专门的专业师资、课程教材和支持保障。目前这些保障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使得普通学校对接受特
殊儿童“有心无力”。
因此,我们希望通过几十个案例,来梳理特殊儿童入学环节和在校就学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从入学登记、入学评估、入校支持三个节点选取最关键的几个问题,在本报告中分别阐述。
(一)入学登记
1、统一入学登记的必要性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政策规定,家长应带适龄的孩子到就近学校或者当地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入学登记,申请入学。但是如果仅仅依靠家长主动登记的方式,使得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譬如被片区小学拒绝、入学后未能办理学籍就被退学、当地没有特殊学校、被特殊学校拒绝、或者家长不了解或无法到合适的教育安置方式等等,只要孩子没有进入学籍系统,教育部门就无法直接获知孩子失学的情况,也很难逐一跟进。
因此,首先必须要使学龄或即将进入学龄的所有特殊儿童的信息登记在案,包括办理残疾证、尚未办理残疾证以及情绪障碍、行为障碍、多动症等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孩子,充分了解其教育需求,才能做出合理的教育资源配置,保障每个孩子都能够接受适合的教育。
在联盟发起的连续三年的调研当中,我们接触了一些申请入学失败的案例,像东东这样的案例,一些接受访问的特殊儿童没有接受过入学前登记,或者失学后也并未有教育部门和残联等机构主动核查跟进。而一些地方教育部门也是在入学后才得知特殊儿童的数量及教育需求。
“一般来说就是就近入学嘛,就近入不了普通学校的话,就是再到特殊教育学校。要是能有个专门的机构能告诉家长,应该去哪里登记去
哪里申请入学,这样就真正便捷了。”
——某二线城市家长“那些在机构干预训练过的特殊孩子还好,都有一定基础了,基本上坐得住,反而是有些多动的孩子(不是残障孩子),行为问题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