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当地房产管理局官⽅⽹站上发布的关于洛阳市经济适⽤房认购条件的通知,申请洛阳市经济适⽤房需要满⾜:1、具有洛阳市中⼼城居民户⼝并满3年。2、家庭⼈均收⼊不⾼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局⾯⼈均可⽀配收⼊标准。3、为购买过经济适⽤房、⽆住房或者家庭⼈均住房⾯积不⾜20平⽶等其他条件。
很多⼈在的时候会选择,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价格合理更容易被接受,⽽且他是具有适⽤性和社会保障的⼀种商品住宅。因此很多城市都推出了经济适⽤房。今天⼩编为⼤家收集到的信息是洛阳市申请经济适⽤房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洛阳市经济适⽤住房认购条件
根据洛阳市房产管理局发布的规定,洛阳市经济适⽤住房认购条件主要有以下⼏点:
《洛阳市经济适⽤住房认购条件》
⼀、经济适⽤住房认购条件
1.具有洛阳市中⼼城区居民户⼝,且已满3年。
2.家庭⼈均收⼊不⾼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标准。
3.未购买过经济适⽤住房的家庭、⽆住房或者家庭⼈均住房建筑⾯积不⾜20平⽅⽶(含房改房、、、⾃建房、私有住房、公寓、被房屋等),⾯积不超过⼈均20平⽅⽶;拥有商业⽤房的家庭不得申请。
4.未婚青年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住房时,年龄需满28周岁。
5.市⼈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家庭(或个⼈)名下家庭私⽤车辆限⼀辆,购买价格不超⼗万。
(2)申请家庭(或个⼈)名下⽆注册公司,⽆个体⼯商注册。
(3)申请家庭成员为企业法⼈、出资⼈、股东不得申请经济适⽤房;占有企业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等岗位的,不得申请经济适⽤房。
(4)达到⽼⼈申请购买经济适⽤住房,需将法定⼈家庭条件合并审核,符合申购条件⽅可申请。
(5)家庭⼈员离婚前不符合经济适⽤住房申购标准的不得申请;离婚前家庭符合经济适⽤住房申购标准的,限⼀⽅申请经济适⽤房,若另⼀⽅申请需满2年后⽅可申请。
办理残疾证的条件
(6)申请⼈或其配偶为⼆级以上肢体残疾⼈(其他⼆级以上残疾⼈应取得残疾证两年以上),且符合经济适⽤住房条件的,可予以优先保障。
6.购买经济适⽤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平等因素进⾏回购。
7.购买经济适⽤住房满5年,购房⼈上市转让经济适⽤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住房差价的⼀定⽐例向政府交纳⼟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例由市、县⼈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也可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8.已购买经济适⽤住房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经济适⽤住房退出⼿续,或者通过补交⼟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已购经济适⽤住房的完全产权。
⼆、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申请
1.申请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住房之⽇前1年内,因出售、赠予、拆迁等原因,将家庭或个⼈的转移给他⼈的,仍计算为原住房⾯积,与现有房产合并计算后超出⼈均20平⽅⽶的,不得申请。
2.对拆迁房屋,被拆迁房屋⾯积超过⼈均20平⽅⽶,不得申请。
3.购买车辆超过⼗万元的,车辆过户后不满1年的,不得申请经济适⽤住房。
4.申请家庭成员注册公司,注销后不满1年的,不得申请经济适⽤住房。
5.原已购经济适⽤住房家庭成员中的未婚⼦⼥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住房。
6.已购买过经济适⽤住房的家庭,不得再次申请。
7.已享受房改、集资建房政策,且房改房、集资房⾯积超过⼈均20平⽅⽶,不得申请。
洛阳市申请经济适⽤房条件部分如上,在城市去购买经济适⽤房的对象⾸先确定⾃⼰是否拥有购房条件,在此基础上根据购房程序去提交购房的真实材料购买适合⾃⼰的经济适⽤房。当然也要注意购房条件的⼀些限制,尤其是提交材料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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