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南京市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工作说明一、资助对象及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即低保户)
必备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去所属街道民政科开,
今年新规定,持低保证没用,必须去开证明...................)
⑵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必备证明材料:南京市各区农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⑶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必备证明材料: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⑷孤残学生
必备证明材料:孤儿须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残疾儿童须持残联发放的学生(幼儿)本人的《残疾证》
⑸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必备证明材料:相关证明
⑹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必备证明材料:街镇(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办理残疾证的条件
⑺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必备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⑻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必备证明材料:残联出具的《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待遇证明》
⑼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必备证明材料:街镇(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只要符合以上9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必须有以上列出的各项证明才算符合),均可申请今年的助学券。
二、其它必须条件:
1、《享受低保待遇证明》中必须有学生本人的名字。(例如:爷爷奶奶是低保户,不代表父母也是,持爷爷奶奶低保证明来申请的,如果证明上没有学生的名字,就不符合申请条件)
2、择校生原则上不可以申请,但如果没有交择校费的则可以申请。
三、具体申请方法:
请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于第三周周一(9月15日)之前,至中山北路校区图书馆办公室张爱莉老师处办理申请手续,须携带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证件照(电子版也可,带u盘拷过来)
2、户口本原件
3、户口本户主的身份证原件
4、第一项所列出的各项证明材料原件
5、填好的“南京市普通初中阶段学生助学券申请表”(在德育处邮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