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旅游局
【公布日期】2013.02.19
【字 号】甘旅办发[2013]14号
【施行日期】2013.0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甘肃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甘旅办发[2013]14号)
各市(州)旅游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2] 562号)精神,现就我省2013年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工作的内容和进度安排
  2013年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分为2012年年度报表和2013年季度报表两个部分。旅行社须按时通过“旅行社统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数据。
  (一)2012年年度报表
  1、统计对象: 2012年12月31日前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以上述批准文件的日期为准)。
  2、填报内容:旅游单位基本情况(旅统基表1),旅行社财务状况(旅统基表5);旅行社集团企业,须由旅行社集团母公司填报“旅行社集团情况”。
  3、填报时间:2013年2月1日至4月15日。
  (二)2013年季度报表
  1、统计对象:2012年12月31日前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旅行社;2013年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旅行社,应当在开展业务经营的当季后进行季度报表填报。
  2、填报内容:旅行社外联接待入境旅游情况(旅统基表2)、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情况(旅统基表3)、旅行社组织接待国内旅游情况(旅统基表4)。
  3、填报时间:
  第一季度2013年4月1日至4月15日
  第二季度2013年7月1日至7月15日
  第三季度2013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
  第四季度2013年1月1日至1月15日
  各市州旅游局应在2013年4月15日前完成2012年度报表数据的核查、汇总工作,在2013年每个季度后30日内完成季度报表数据的核查、汇总工作。按期通报本地区旅行社统计调查情况,同时向我局监督管理处上报提供上述材料。
  二、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
  1、各市州旅游局应提出本地区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于2013年2月底前组织本地区旅行社进行统计调查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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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市州旅游局应及时添加本地区新增旅行社,按照规定的内容,督促旅行社按期完成统计调查数据的填报;
  3、各市州旅游局要对旅行社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检查。
  三、统计调查工作的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是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重要工作。各市州旅游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准确、全面掌握旅行社经营管理和行业发展情况。
  2、认真审核旅行社统计填报情况。各市州旅游局要对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及时催报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旅行社,坚决予以查处。
  3、切实做好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保障。各市州旅游局要落实专人负责统计调查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上网及硬件设施。
  联系人:周双云
  甘肃省旅行社统计QQ:92771869
甘肃省旅游局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