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安置物业补贴说明
一、补贴对象
成华区户籍居民(含流动人口)在成华区购买或租赁安置房居住的居民。
二、补贴范围安置房政策
1.物业费补贴:根据安置房的实际物业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贴,具体比例由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随时调整。居民可凭借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及相关材料向区政府申请补贴。
2.公共设施费补贴:对于购买安置房的居民,区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支付公共设施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区政府制定。
三、补贴申请和发放
1.居民需在购房或租房后向所在街道或居委会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街道或居委会将核实相关信息后将申请提交给区政府。
2.区政府将根据居民的实际购买或租赁情况核实补贴金额,并在一定时间内将补贴金额直接发放给居民。
3.补贴发放后,居民需按照约定将发放金额用于缴纳安置房物业费或公共设施费,不得挪作他用。
五、其他条款
1.居民购房或租赁安置房后,按照规定时间段内未提出补贴申请的,将不再享受物业费补贴。
2.居民需按时缴纳物业费或公共设施费,如有拖欠或不缴费情况,将取消后续的物业补贴资格。
3.居民在享受物业补贴政策期间,如有变更住址或转移房产,需及时向所在街道或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的准确性。
六、监督和投诉
以上就是成都市成华区安置房物业补贴说明的具体内容,希望居民能够准确了解相关政策并积极申请享受补贴,以降低物业费用负担,提高居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