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旧区改造“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12.01.12
【字 号】闵府发[2012]3号
【施行日期】2012.0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旧区改造“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闵府发[201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旧区改造“十二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旧区改造“十二五”规划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关系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编制住房保障和旧区改造“十二五”规划,目的是为了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起广覆盖、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改善全区各个收入层次住房困难体的居住条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回顾
  “十一五”期间,本区采取多种途径,通过政策倾斜,尽区、镇财力致力于旧区改造以及动迁安置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单位租赁房、人才公寓等建设工作,全区不同收入人居住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
  (一)主要工作成效
  1、旧区改造成效显著
  自2002年起,本区启动并持续推进旧区改造工作。“城中村”改造方面,共完成农户动迁6000多户、腾地97块;旧小区改造方面,“十一五”期间,累计投资12多亿元,改造和整治各类旧住房小区155个,整治房屋3059幢,整治面积1169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达110576户。通过政府主导,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试点推进非成套公房成套化改造,成套化改造面积5.53万平方米。其中,增量部分用于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安置。
  2、住房保障制度有效推进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制度是全国和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当中的基本保障制度。本区从这两个方面入手,着力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廉租房工作稳步推进。“十一五”期间,本区采取“租金补贴为主,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对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廉租家庭实行应保尽保。保障家庭配租补贴单价和每户补贴最低标准已分别提高到50元/平方米/月和500元/户/月。对“双困”线以上居住困难的公有住房承租家庭,实行低租金政策。至2010年底,全区共有1141户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累计发放租金466万元。二是经济适用房供应试点实质性启动。工作成效体现在:一是通过配套商品房转化,为试点工作的开展储备房源9万多平方米;二是作为全市首批试点区域,探索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形成了切合实际的操作办法;三是供应试点顺利实施。通过政策咨询、申请受理以及初审复审程序,首批472户申请家庭取得了摇号排序资格。其中,465户家庭参加了公开选房。424户最终选择签订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为全市面上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工作的推开积累了经验。
  3、单位租赁房建设领先起步
  自2007年起,本区先后出台了《来沪人员集中居住点建设工作意见》、《来沪人员集中
居住点规划》(2008-2020)、《关于加强本区来沪人员集中居住点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来沪人员服务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关于本区人才公寓的操作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着力解决企业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的临时性居住困难。2008年新开工项目10个,总建筑面积23.8万平方米。2009年新落实项目12个,总建筑面积25.6万平方米。2010年继续推进项目选址,建筑面积达50多万平方米。自2009年起,通过细分人才结构,本区出资收购适宜房源,设立人才公寓,采取租赁方式,重点面向解决区域内特殊人才引进和高级人才住房需求。已落实房源439套,面积约5.47万平方米。
  4、动迁安置房加快建设
  本区从保障居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通过“政府牵头、市场化运作”,多方筹集资金,想方设法解决土地供应、行政审批等瓶颈问题,加快动迁安置房建设。同时,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承担大型居住区闵行项目选址等前期手续办理以及建设推进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区配套商品房累计新开工面积55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86万平方米。
  (二)工作成效评价
  经过“十一五”期间持续不懈的努力,本区旧区改造和住房保障各单项工作均取得明显实效。旧区改造的持续推进,不仅改善了户籍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同时也促进了城中村地块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提升了城市的整体环境;动迁安置房建设的持续推进,不仅有利于动迁过渡农户及时回搬,节省动迁成本,而且有利于缓解动迁居民的不满情绪,创造和谐动迁的氛围;廉租住房制度的有效实施对建设和谐闵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济适用房试点工作的成功推进,为深化经济适用房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人才公寓和单位租赁房建设,有利于稳定人才和劳动力,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同时,在违法建筑整治、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外来人员培训教育和管理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总体上看,“十一五”期间的扎实工作逐步扩大了住房保障的政策覆盖面。2007年以前,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心是廉租政策,重点对象是户籍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2007年起,本区启动单位租赁房建设,率先将保障政策从户籍人口向非户籍人口延伸。2008年至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成功试点,标志着住房保障制度从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9年至2010年,本区结合区情建设人才公寓,重点面向解决区域内引进人才住房需求。至此,本区实施的住房保障政策覆盖了户籍人口及非户籍
人口。在收入层次上,从中低收入以下体延伸到中等收入住房困难体,形成了“保障低端、调控中端”的住房保障格局。
安置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