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横塘村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一期) 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国环评乙字第2004号
二〇一〇年八月
一、项目概况
根据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划调整表(编号JT20100018)、杭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100200900293号),杭州市江干区农居建设管理中心拟在同协路东侧实施横塘村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一期)项目。
二、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横塘村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44391m2,总建筑面积111823.5m2,其中地上建筑
面积79723.5m2,地下建筑面积32100m2。该项目有14幢10~11层高层住宅,地下全部贯通形成地下车库,部分住宅楼下设夹层。该项目住宅楼及配套公建不设置中央空调系统,均采用分体空调。
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三废”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情况见表1。
表1 “三废”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汇总表
三、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项目拟建地块处于笕桥机场控规单元内,其用地范围如下:西至规划同协路,
南至沈家港,东至备塘河,北至横塘村农居公寓二期,周围环境概况情况见表
2。
表2 项目周边用地现状及规划情况
四、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废水排放主要包括住宅、配套公建用房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年排放废水量为25.24万t,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 Cr 74.7 t/a,SS 48.2 t/a,动植物油6.63 t/a,氨氮5.97 t/a;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 Cr 296 mg/L、SS 191 mg/L、氨氮24 mg/L、动植物油26 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中的相应标准。
该项目建成后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排入同协路市政污水管,最终纳入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排入当地水体,因此,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安置房政策
该项目高峰期排气筒汽车尾气HC、NO X污染物排放速率分别为HC 0.15 kg/h、NO X 0.07 kg/h,排放浓度分别为HC 2.47 mg/m3、NO X 1.15 mg/m3,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非甲烷总烃、NO X 相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
该项目地下车库尾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CO 14.01 µg/m3、HC 1.02 µg/m3,NO2 0.46 µ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14%、0.05%、0.19%,由此可知,该项目建成后,可基本维持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变。
(3)声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
经预测,高峰期两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周边住宅楼的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但为尽量减小地下车库出入口交通噪声对周边住宅楼的影响,两个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隔声顶棚,顶棚内部采用吸声材料,并采用低噪声坡道。
②地下室设备噪声
该项目的水泵房、变电房、风机房等均设置在地下室独立房间内,由于地下室本身具有较好的屏蔽效果,因此经地下室隔声后,预计地下室内的设备运转噪
声对场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③地上设备噪声
该项目开闭所位于11#~12#楼之间一层配套用房内,且不与住宅相邻。根据类比监测,开闭所内的电气设备运行噪声级约为55~58dB,在经过开闭所墙壁隔声后,不会对本项目内部住宅产生超标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该项目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对报纸、瓶罐等回收出售给专业收购人员综合利用;其它无利
用价值的普通垃圾及时收集后进入小区内垃圾收集房,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①同协路交通噪声影响
该项目西面20m为同协路(拟建),根据《同协路(石大线—德胜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有关评价结论,中远期同协路交通噪声将对本项目住宅产生超标影响。同时根据立面预测,同协路两侧规划第一排住宅在道路红线的40m 范围内,声环境功能区为4a类,与本底噪声叠加后,近期和中期夜间噪声超标,第二排建筑受到第一排建筑的遮挡,噪声值下降较大,但2#、5#、9#、13#楼仍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杭州市规划局以选字第330100200900293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进行了确认;杭州市规划局以选字第330100200900293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进行了确认;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杭州市规划局以杭建设审发[2010]44号、杭规发[2010]277号对该项目方案设计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布置。由于同协路(石大线—德胜路)工程已通过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部门划定的防噪声距离合理布置对噪声
敏感的建筑物,并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
计规范》(GB50096-1999)的要求做好住宅隔声措施。
②沪杭甬客运专线上海至杭州段影响分析
本项目与沪杭甬客运专线上海至杭州段的最近距离约为380m。根据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编制的《新建铁路沪杭甬客运专线杭甬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有关噪声评价结论,地方规划部门应合理规划铁路两侧土地功能,原则上铁路两侧25m范围以内不宜新建振动敏感建筑,200m以内的区域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和集中住宅区等特殊噪声敏感点。杭州市规划局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100200900293号)同意该项目选址,因此该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
③沪杭铁路影响分析
本项目距离沪杭铁路约200m,根据《改建铁路沪杭线电气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预测结果,沪杭铁路夜间运行噪声对本项目预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杭州市规划局以杭建设审发[2010]44号、杭规发[2010]277号对该项目方案设计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建设单位自身应当做好建筑隔声降噪措施,使室内声环境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④笕桥机场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距离笕桥机场约为1500m,根据《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部分农居点飞机噪声监测报告》(浙环监(2009)业字第178号)的监测结果可知,横塘村2个监测点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均满足《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二类区域标准限值要求。本评价认为,若笕桥机场飞行架次增加,不排除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超标的可能性。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建筑隔声降噪措施,使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的要求。
五、对策措施
1、废水
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排入同协路市政污水管,最终纳入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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