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余杭区闲林街道商贸东安置房工程; 2、工程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余杭区闲林街道商贸东安置房工程。由杭州余杭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总建筑面积为1337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781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5888平方米,由地上主楼1#~13#楼、地下室、基坑围护组成,其中上部4幢16层、9幢18层,最高檐高高度为50.1m,地下室二层;基坑维护采用水泥搅拌桩,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及框架剪力墙结构,工程桩为干作业旋挖灌注桩桩及冲击锤成孔灌注桩。 二、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2、《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与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范》(2018版) 4、《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 5、建设单位招标口径; 6、招标文件; 7、《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文件; 8、《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杭建市发[2016]216号文件; 9 、《关于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建(2011)144号文件); 10、《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 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 11、与建设项目相关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文件、综合解释等。 12、本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中未全部注明有关技术指标规格与参数,投标单位应结合施工图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 四、工程质量、工期、材料、施工等要求 1、工程质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2、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具体材料、施工要求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具体要求。 五、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等要求: 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投标报价费率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定的下限费率,市区一般工程取费如下: 建筑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8.57%; 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6.39%; 2、规费的投标报价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文件规定自主确定投标费率,但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具体如下: 建筑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25.78%*30%=7.73%; 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30.63%*30%=9.19%; 3、税金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政[2018]32号文规定报价,费用不得竞争,具体如下:取费基数为“税前工程造价”,费率为9%; 4、企业管理费的投标报价费率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文件规定由投标单位自主确定,但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杭建市发〔2018〕578号)”的规定,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报价≧∑对应专业工程报价(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具体如下: 建筑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12.43%*20%=2.49%; 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最低费率为:16.29%*20%=3.26%; 6、工程的配合费由分包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的3%计取,市政景观配合费为1%,电梯为安装费的3%;总包单位予以配合,本次报价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今后分包进场时按分包工程合同价基准进行收取;其余(包括但不限于华数、移动、电信、电力、燃气、水务等)相关工种配合费,由总包单位自行在本次报价中考虑,施工时无条件配合分包单位施工,电梯单位的电梯施工所需总包单位配合施工的缓冲墩、承重梁、钢板等,由施工单位配合完成,费用计入总包配合费中。 六、清单编制说明 1、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2号),并将使用预拌砂浆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清单描述中仍按图纸设计说明的做法描述,请各施工单位在报价时做相应的调整,清单中现拌砂浆所对应的预拌砂浆如下: 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分类对应参考表
2、建筑工程 地上土建部分: 1)、经明确,混凝土翻边,除卫生间采用钢筋混凝土翻遍,高250mm,混凝土标号同楼板外,其余均按C25素混凝土翻遍,高250mm执行; 2)、经明确,本工程抗震等级均按四级; 3)、经明确,本工程工程做法表中标注幕墙部分“详幕墙设计(单独招标,不纳入总包工程)”,不纳入本工程招标范围; 4)、经明确,主楼外立面中干挂幕墙、出地面风井、汽车坡道外墙等干挂幕墙区域,本次清单均编制至墙体结构层;装饰面层、基层及保温均不纳入本次招标内; 5)、经明确,过梁、构造柱、圈梁混凝土标号为C25; 6)、经明确,工程做法表中楼12“220高600*600架空防静电活动地板(带安装支架)(纳入弱电工程中招标),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7)、经明确,门窗表中备注为住户自理的均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8)、经明确,卫生间洗漱台等装修内容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9)、经明确,电梯井壁墙厚结构图与建筑图不一致时,以结构图纸为准; 10)、经明确,2#、4#、5#、7#、8#、9#、13#楼增加平屋面90厚挤塑聚苯板(XPS); 11)、经明确,本工程天棚腻子内容中2厚耐水腻子刮平按满刮一遍执行,3厚防裂腻子分遍刮平按两遍执行(地下室同此); 12)、经明确,本工程门厅、电梯厅、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建筑装修做法与精装修做法不一致时,以精装修做法为准(地下室同此); 13)、经明确,本工程真石漆外墙需添加无机颗粒; 14)、经明确,电梯门厅中20mm厚黄金麻石材面层为简易干挂,石材厚度改为25mm厚; 15)、经明确,电梯门套中1.2mm厚发纹玫瑰金不锈钢饰面取消; 16)、经明确,阳台及设备栏杆立杆间距均按110mm计入; 17)、经明确,檐沟保温做法中挤塑聚苯板的厚度按屋面厚度执行; 18)、经明确,檐沟下方造型采用成品EPS构件; 19)、经明确,屋面1做法中第一条“小规格方形防滑瓷砖饰面”的规格及粘结层按10厚1:1水泥砂浆,150mm*150mm*10mm厚防滑瓷砖饰面; 20)、经明确,建筑说明第十一大条第9条“配电箱、消火栓箱、水表箱等与墙体交接处的缝隙,采用柔性发泡剂填充,砌体与钢筋混凝土柱(梁)交接处采用300mm宽热镀锌钢丝网; 安置房政策21)、经明确,无障碍设施标志、信报箱及成品定制等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22)、经明确,檐沟处瓦屋面做法,平瓦,铝箔复合隔热防水垫层,3厚SBS改性沥青卷材Ⅱ型(自粘聚酯胎),双层挂瓦条,具体做法详见09J202-1-K12-3; 23)、经明确,建筑做法中屋脊做法按图集09J202-1-K13-④执行; 24)、经明确,电梯厅、门厅吊顶上部所有装饰装修内容取消,按混凝土完成结构面,不作装饰装修内容;(地下室同此) 25)、经明确,架空层格栅吊顶为仿木铝合金,规格为30*100*1.2mm,间距100mm;架空层格栅吊顶处原建筑面刷漆做法,本清单编制按楼梯间顶棚做法计入; 26)、经明确,主楼屋面一、二均按一级防水执行,3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按型执行,1.5厚JS聚合物防水涂料按II型执行; 27)、经明确,本工程瓦屋面平瓦采用西式陶瓦300*400mm; 28)、经明确,填充墙与混凝土构件周边接缝处按300mm宽热镀锌钢丝网计入; 29)、经明确,图中80厚、100厚砌体墙工程量并入120厚砌体,200、220等厚度墙体工程量并入240砌体内; 30)、经明确,本工程配套公建的推拉窗、上悬窗、门联窗均采用88系列断热铝合金型材,竣工结算时根据现场实际发生情况予以按实调整; 31)、经明确,本工程主楼外边线外部分(台阶、散水、坡道等)均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容;汽车坡道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32)、经明确,本工程所属室外附属工程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33)、经明确,12#楼社区用房楼梯做法按主体楼梯做法计入; 34)、经明确,主楼与地下室分界线按±0.000分界,主楼楼梯计算至地下室(含楼梯混凝土、模板、地面、墙面、天棚、栏杆等); 35)、经明确,楼梯间防滑槽按做30mm宽5mm深凸凹槽防滑带2条/踏步计入(地下室同此); 36)、经明确,排水沟做法按400*400砖砌排水沟,M7.5水泥砂浆砌筑MU10混凝土实心砖沟壁240mm厚,150mm厚C20混凝土沟底,沟壁内外及沟底20mm厚1:2防水水泥砂浆抹灰,上覆成品复合盖板执行; 地下室土建部分及基坑围护: 37)、经明确,本工程自然地坪按黄海高程6.3米考虑; 38)、经明确,本工程地下室周边、基础等土方分层回填、夯实,土方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土方由投标人自行采购; 39)、经设计单位明确,沉降观测点主楼每幢6个,地下不设; 40)、经招标人明确,本工程1.2厚环氧树脂耐磨地坪饰面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41)、经招标人明确,地下室顶板施工范围,做至70mm厚C20细石混凝土随捣随抹光(配φ6@200*200mm钢丝网片)层为止,以上部分室外工程施工; 42)、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防水做法均按Ⅰ级防水计入; 43)、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结构说明中关于内隔砖墙的说明以结构图为准; 44)、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砖胎膜厚度:高度1m内(含1M)按120厚,高度1m~1.8m(含1.8m)按240厚,高度大于1.8m的按370厚计入; 45)、经招标人明确,基坑监测、桩基检测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46)、经招标人明确,地下室汽车坡道减速带、车位车轮档、阳角成品防撞板、黑黄立面标志等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47)、经招标人明确,汽车坡道雨篷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48)、经招标人明确,平战转换项目清单中沙袋墙、战时钢制水箱等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49)、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滤毒室、密闭通道、扩散室、集气室、防化值班室、储藏间、配电间等房间的装修做法(楼地面、墙面、天棚、踢脚等)按照汽车库做法计入,滤毒室、密闭通道、扩散室、集气室、防化值班室等人防房间顶棚不做抹灰,加设1.5厚JS防水层; 50)、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内部砼隔墙、柱、夹层梁板采用抗渗混凝土,地下一层P6,地下二层P8; 51)、经设计单位明确,底板、承台、基础梁均采用抗渗混凝土,地下一层P6,地下二层P8; 52)、经设计单位明确,楼梯栏杆按索引的的图集为准; 53)、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电梯厅吊顶与混凝土板高差较高,吊顶内部空间高度超过1.5米需要增加反支撑,梅花型分布,间距不大于2M,采用50*50*5的热镀锌角钢,具体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54)、经设计单位明确,砖墙厚度按建筑平面图中实测为准; 55)、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门窗表中的BYC0606,洞口尺寸为600*600mm; 56)、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填充区域及汽车坡道底(无结构板处)采用原开挖可利用土方回填; 57)、经设计单位明确,汽车坡道面层均按坡道1计入; 58)、经设计单位明确,砼垫层统一采用C15混凝土; 59)、经设计单位明确,地下室消防水池设置钢爬梯1部,间距300mm; 60)、经设计单位明确,基坑围护中旋挖灌注桩头伸入压顶梁10cm; 61)、上部主楼柱子直径<25的采用电渣压力焊,其他直径<25采用绑扎,所有直径大于等于25的采用套筒连接; 62)、本工程地下室钢筋应优先采用机械接头,钢筋直径d≥25时应采用机械连接;柱纵筋,钢筋直径D<14mm采用绑扎搭接,14mm<钢筋直径D<25mm采用焊接连接(竖向钢筋采用电渣压力焊),钢筋直径D≥25mm采用螺纹套筒连接;(主楼同此条) 63)、经明确,本工程主楼桩基入岩深度按2m执行,最终结算按实调整; 64)、经明确,本工程旋挖桩均按照干作业成孔灌注桩考虑,冲孔桩按照冲击锤成孔考虑; 65)、经设计明确,地下室排水沟及集水井盖板均按成品铸铁盖板考虑; 66)、经设计明确,地下室底板防水采用1.2mm厚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涂料,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计; 67)、经设计明确,地下室防水做法表中地下室底板关于“承台侧面20mm厚1:3水泥砂浆”取消; 68)、经设计明确,本工程底板做法中100mm厚碎石垫层、100mm厚砼垫层及100mm厚砼平层中100mm厚砼平层取消,100mm厚砼垫层计入,100mm厚碎石垫层暂按500m3考虑(最终结算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碎石垫层工程量签证后按实调整),竣工后按实结算; 69)、经招标人明确,部分土方需运至闲林云栖村地块,暂按28300m3(竣工后按实调整)。 3、安装工程 1)、经明确,给水管道,只计算水表以后部分,水表和水表前水管、无负压设备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水表阀门按一个截止阀考虑计入; 2)、经明确,公变引出电缆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电表箱只计算空箱和安装费;高压桥架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3)、经明确,弱电系统,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4)、经明确,消火栓系统,主楼部分算至+-0.000; 5)、经明确,公变和专变配电房内高低压配电柜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6)、经明确,气体灭火系统,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7)、经明确,雨水、排水、压力排水算至室外墙1.5米; 8)、经明确,地上消防报警系统预埋管经设计明确按JDG管计入; 9)、经明确,卫生间给水预留一个水龙头; 10)、经明确,空气源热水器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11)、经明确,卫生洁具、成品隔断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12)、经明确,电梯由厂家二次深化设计安装,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七、其他具体说明: 1、本清单由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1-3-C《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组成; 2、项目特征未特别注明之处应参照现行施工规范及规程考虑; 3、本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未全部注明的有关技术指标与参数,应结合设计意图和施工图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报价; 4、本工程设计图纸上有相应做法按图纸考虑,无图纸做法按设计说明中相应图集做法考虑;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实物净量计算的,一切损耗均应在投标报价内; 6、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或不全的部分,投标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按图纸要求综合考虑在内; 7、清单中涉及到有关标准图集的以标准图集做法为准,投标时综合单价应包含标准图集做法中的所有内容; 8、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报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八、关于本工程措施项目费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1、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凡以“项”为单位的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列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标后不做调整。如投标人认为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还不足以包含所需的措施项目,可以在措施项目清单中自行补充,相应的金额应计入投标总价中。 2、工程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城市道路、树木、构筑物、电力设施、地下管线及各类成品等保护费,以及做好安全围护措施、超出红线范围以外的施工便道、借地、赔偿等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费; 3、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基础、洞库照明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超高施工增加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费; 4、排水、降水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费; 5、临时宿舍及办公用房等空调安装及使用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费; 6、塔吊、施工电梯等机械基础凿除清理并外运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费; 7、租赁临时搭设场地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费; 8、地下室施工过程中基坑抗浮措施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费; 9、现场监控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费; 10、地下原有障碍物、老旧基础等清理费用包干,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费; 11、施工用水用电接口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费; 12、溶洞处理费,由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及物探CT报告等资料,自行核算处理量及相关处理方式,自行投标报价后一次性包干,列入措施项目费,最终结算不作调整; 13、施工单位在地下室顶板上堆放材料及通行等需编制相应技术措施及方案,并经设计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费; 14、原出入口开口、道路路基加固等保护措施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费; 15、原有基坑边配电房、电缆及北面河道驳岸保护措施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费; 16、工程桩兼做立柱桩改造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整个工程),列入措施项目费; 17、自备发电机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列入措施项目费; 三、暂定价部分 详见暂定价附件 | |||||||||||||||||||||||||||||
余杭区闲林街道商贸东安置房工程
本文发布于:2024-11-22 09:46: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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