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拆迁安置工作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它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可逾越的必经之路,也是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定意义上讲,是破与立的转换、新与旧的交替。##区作为杭州市的老城区,由于历史原因,旧城改造任务重,欠帐多;撤村建居后,又带来了繁重的
“城中村”改造任务;要落实区委经济大提速、城市大建设、和谐大推进的工作要求,就需加大土地整理出让力度。因此,在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拆迁、安置工作是必然的。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调整,成为现阶段的一个难点问题,处理得好与坏,直接关系着我区的城市化进程、经济发展速度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认真总结和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对于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使拆迁安置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换届以后,我们通过走访、座谈、调查与分析,结合平时的工作,对我区近几年在拆迁安置工作中的成功实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的建议作了一些理性的思考和探索。
安置房政策一、拆迁安置的成功实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克服了缺资金、缺土地、拆迁难、回迁安置欠帐多等困难,通过旧城改造、运河文化景观带建设、市政道路整治、城中村改造、背街小巷改善、重点项目建设
等一系列工作,使区域内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仅从建筑层面看,2003年至今累计开工约342万㎡,竣工约290万㎡,拆迁众约2700户、安置约7600户(含2003年以前的拆迁户)。由于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城乡广大拆迁户理解支持,总的来说进展顺利,效果明显。主要特点是:
(一)拆迁安置工作紧扣发展主题,把改变城乡面貌,提升城市品质作为工作的切入点。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近几年来,我区围
绕发展主题,把拆迁安置作为改变城乡面貌的基础工程和提升众生活品质的民心工程来抓,一方面,拆迁安置既是开展建设的前提,又是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发展的关键,也是深化发展战略、深化品牌打造的重要举措。通过拆迁,改变了原有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用地布局,使土地资源得到整合,明确功能,以中心城区的要求重新定位,建起了汽车物流中心、科技园区,启动了大关商务区的建设,建设档次大大提高;通过对莫干山路、湖墅路、绍兴路等道路的综合整治和众多小区的截污纳管,改善了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等硬环境,为新一轮区域性发展打下基础;在撤村建居中,通过“城中村”的改造,使10%的留用地得到了合理利用,不但改善了城乡结构,更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对安置房的建设,在整体设计理念上,突出以人为本,在户型设计上,突出利用率提高,在外观设计上,以商品房为标准,在环境建设上,以提高小区品质为要求。如拱宸桥旧城改造指挥部和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建设的安置房高质量、高标准,得到拆迁户的好评,被评为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实践证明,安置房建设的高品位,使得拆迁与发展相得益彰。依托拆迁推动
城市化进程,全面提升了发展水平;依托拆迁提升建设质量,完善了路网,聚集了人气,增强了发展后劲;依托拆迁构筑了农民自身的发展平台,改变了过去居住环境差,路不畅、人气少的格局,形成了大开放、大发展的氛围,发展成果惠及了广大众,使支持拆迁变成了多数众的自觉行动。
(二)拆迁安置工作突出为民主旨,把实现人民众安居乐业作为落脚点。拆迁改造的另一个目的是让众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使城乡居民最终成为城市化进程的受益者。我区在拆迁工作中注重以民为本,尽可能维护众的利益,实现人民众的安居乐业。一是在统一标准的前提下,补偿尺度向困难体倾斜。一方面,做到统一政策、统一口径,不折不扣执行拆迁法规和政策;另一方面,在拆迁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凡涉及影响众利益的,坚持补偿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尤其是对特殊困难体采取救济补助的办法,最大限度考虑他们的实际困难。二是利用政策,针对历史遗址保护建筑的特殊性,尽最大努力为搬迁户争取优惠条件,使拆(搬)迁户的利益尽量不受损或少受损,以取得拆(搬)迁户的理解与支持。如小河直街保护工程,由于时间要求紧,春节前需要启动。承担搬迁主体任务的城市发展中心和配合单位小河街道,从一开始就把众的利益放在心
中。他们相互支持,配合默契,把常规调查摸底的做法再进一步深入,即在了解搬迁户住房面积、人口情况的同时,还对搬迁户的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1页下一页文化结构、就业情况、收入状况进行详细了解,使制订的搬迁方案定位准,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政策大大地向搬迁户倾斜,把尽可能多的实惠让给众,赢得了搬迁户的信任和支持。搬迁开始后,众连夜排队,第一天
就搬了79户,春节前搬迁了80%,仅用四个月时间就完成了搬迁285户的任务,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在全市推广
三
是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用足拆迁政策,向倾斜。为了增强的安全感,解决长期的生活来源问题,区、镇两级领导注重帮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用好用活生产安置留用地,对已撤村建居的村建立了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实行农民生产留用地股份制经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农民非农化和向二、三产业转移,进一步保障的利益。
(三)拆迁安置工作围绕稳定主线,把实现社会长治久安作为工作的基本点。稳定是和谐的基石。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方方面面的发展和支撑。拆迁安置工作做到位了,就是化解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拆迁工作难度不断加大,成本逐年增加,加上以往安置欠帐的巨大压力,区委、区政府一手抓拆迁安置、一手抓稳定。把落实安置用地、建好安置房、最大限度及早安置回迁户列入每年的工作重点。各建设责任单位,在资金紧的情况下,通过压缩或延期其它项目,把有限的资金优先安排,确保安置房的建设。2003年以来,通过每年1000—3000户的大手笔安置,已安置回迁户约7600户,今年计划再安置1500户。在回迁过程中,强化了民主监督,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对低保户、特困家庭给予适当的倾斜,让困难家庭也能住得上、住得起新房。对拆迁阻力
户(钉子户),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足思想工作的情况下,尽量采取司法裁决与调解,近几年,共受理拆迁阻力户约180户,司法裁决协调的167户,行政和司法13户,为全市五个老城区最少,较好地化解了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矛盾,确保了一方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区的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众对自己的物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要求越来越高,拆迁安置难的问题仍在加剧。尽管政府在拆迁安置工作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在保护众利益方面用尽政策底线,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少数居民众对城市化推进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清,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多、理解不透甚至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究其原因是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渠道较窄,加之少数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方法简单,对众提出的意见不能认真细致地给予正确解答,有的甚至对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众的逆反心理,加大了工作难度。
(二)拆迁安置工作体制不顺。拆迁主体与有关的镇、街道在拆迁安置工作中,由于沟通、尤其是事先的沟通不够,导致认识上存在差异,思想不够统一,工作上形不成合力,步调不够一致,加之责任与权力不够明确,使部分被拆迁人有空子可钻,对拆迁工作不配合,漫天要价,致使有些项目拆迁工作难以推进。
(三)安置工作仍有欠帐,超期回迁未全部解决。由于拆迁都是在先拆迁后安置或边拆迁边安置的情况下进行的,有些安置用房靠拆迁腾地来建设,遇到拆迁阻力时,往往延误了开工建设和安置时间。目前,全区约有3800余户在外过渡,其中3年以上有1000余户,5年以上还有80户。时间过长,建设成本增加,众利益受损,部分拆迁户意见较大,也给后面的拆迁安置带来负面影响。
(四)在拆迁工作中,对突击装修还缺乏有效制约办法。当拆迁信息披露时,因缺乏明确有效的制约政策,拆迁户趁虚而入,搞突击装修、过度装修,一些人甘当钉子户,漫天要价,造成补偿成本大大增加。
三、对策和建议
面对我区今后一个时期拆迁安置的繁重任务,分析总结这几年的拆迁安置工作,实践证明,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指导思想、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等方面统筹兼顾,整体考虑,前后衔接,才能逐步破解这一难题。
(一)要进一步加大对拆迁安置的宣传和思想工作力度。一个区块、一个城中村的拆迁安置工作顺利不顺利,与众思想通不通,支持不支持,配合不配合紧密联系在一起。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深化宣传舆论工作:一是安民告示。让所有拆迁户做好思想和心理准备;二是宣传依法拆迁的依据,让老百姓明白拆迁
是依法进行的;三是宣传拆迁安置政策,除讲明常规的拆迁补偿政策外,对回迁尤其要做到五个明确:(1)明确安置地段与用地;(2)明确经费落实情况;(3)明确回迁时间;(4)明确重置价格;(5)明确困难户的补偿优惠政策,使众心里有底踏实。除以上工作外,还要带着感情,不厌其烦地做好一户一事的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困难户、“钉子户”的工作,既要讲大局,讲政策,该坚持的一定要坚持,晓知以理,又要理解他们,能照顾的一定要照顾,柔中有刚,刚柔相济。达到让通情达理先拆者不吃亏,真正的困难户得到实惠,无理取闹的“钉子户”占不到便宜。
(二)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有些拆迁安置工作之所以引起上访或出现过激现象,除了少数拆迁户借拆迁安置之机,漫天要价,争取更多更大的补偿利益外,很大程度上还在于前期的调查研究不够深,数据收集不够细,公开、民主听取意见不到位,底子不清决心大引起的。今后要像城市发展中心对小河直街的拆(搬)迁那样,行动之前,下功夫摸清底子,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涉及拆迁的每一户,尤其是“钉子户”、可能出现的上访户、困难户的情况调查的一清二楚,数据收集完整无误,做到心中有数,并根据政策,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拆迁方案和办法后,再组织实施。同时,对安置问题,要视不同区块,是原地安置还是异地安置,是现房安置还是货币安置等都要广泛征求意见。对城中村改造的安置房,从小区的布局,房屋结构,户型设计等,都要组织召开听证会,认真吸收拆迁户的意见建议,凡是合理的都应采纳修改,基本统一意见后,由拆迁户签名盖章,避免安置时节外生枝,上访告状,拖延安置时间,造成经济损失和工作被动。
(三)要进一步强化协调与配合,理顺体制,明确责任与权利。拆迁安置工作需要各方的协调与配合,但核心是拆迁安置主体单位与镇、街道、村、社区配合的默契,工作到位。责权利明确,拆迁安置工作才会事半功倍。小河直街搬迁工作如此快速,这与小河街道的密切配合是分不开的。早在2003年,街道就和城市发展中心一起,建立了动迁工作“三联”机制,即宣传教育联手,动迁工作联抓,弱势体联帮,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这次,他们虽不是搬迁的主体,但在搬迁工作中,街道干部分组包干,走访搬迁户,掌握情况,并与发展中心定期沟通,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这一经验,值得在全区推广。今后在拆迁安置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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