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调处企业体性事件
第一篇:建立健全调处企业体性事件的
建立健全调处企业体性事件的
有效机制研究
伴随着经济的市场化与全球化进程,我国的企业劳动关系正在发生着剧烈而深刻的变化。劳资之间的利益矛盾与冲突日趋突出,由此引起的企业体性事件频繁发生,成为严重影响构筑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本文拟对企业体性事件的态势、特点和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探讨建立健全调处企业体性事件的机制与对策。
一、企业体性事件的态势与特点
企业体性事件,一般是指由劳动纠纷引发的劳动者不按我国现行的“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而直接采取罢工、上访、游行、示威等集体行动,以期达到维护自己切身利益目标的行为。也有学者将之称为“劳工抗议”或“劳工抗争”。广东因其独特的地理区位以及经
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条件,在全国率先进入了社会转型的关键期,企业体性事件频繁发生。1995年以来,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各类企业的劳动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体性事件数量逐年增加,近五年大幅攀升,居各类体性事件首位。2003年,全省公安机关参与处理的企业体性事件1447起,比2002年上升20%,占全省体性事件总数的三成多; 2004年广东省发生的企业体性事件约占全省各类体性事件总数的四成;珠三角发生的企业体性事件在该地区各类体性事件中所占比例约30%,在有些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区高达 12 乔健、姜颖:《市场化进程中的劳动争议和劳工体性事件分析》,汝信、陆学艺、李培林主编《200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99页。2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我省政法部门参与解决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置由劳资纠纷引发的体性事件的情况报告”,内部稿,2005年。70%,显示出劳动关系不稳定的波及范围正在扩大。企业体性事件发生的宗数和参与的劳动者人数大幅增加。调研情况显示,近年来广东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企业体性事件呈现出以下特点: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一)事件以企业拖欠工资为主要起因
企业体性事件的诉求主要涉及工资、劳保、裁员、侵犯人身权利等事项,以拖欠工资引
发的占最大比例。据有关部门统计,2003年广东全省公安机关参与处理的企业体性事件88.7%是由拖欠工资直接引发的。2004年广东省因企业拖欠工资引发的体性事件1358起,约占各类体性事件总数的三成。近年来,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突出。2003年广东省有64.4%的非公有制企业存在拖欠工资或拒付工资的现象,由此频繁引发工人集体上访、罢工和堵路。一些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也拖欠职工工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一直是诱发企业体性事件的主要起因。
(二)事件分布的地域与企业性质及行业类型相对集中 从事件分布的地域看,相对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和占全省流动人口90%以上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其它欠发达地区较少;从事件分布的企业性质看,集中发生在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转制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行业类型以加工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
(三)事件行为方式的联动性组织性对抗性日趋明显 一是联动性。部分体性事件参与者有暗中串联、横向联合和相互呼应的趋向。一个企业发生罢工事件,相关企业往往呼应,由此引起连锁反应。比如2004年3月19日东莞斯特拉国际公司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课题组:“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化进程中社会治安管
理研究”调研资料,2004年。4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我省政法部门参与解决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置由劳资纠纷引发的体性事件的情况报告”,内部稿,2005年。下属的兴鹏、兴莱两间分厂因厂方取消周六加班导致工人工资减少而引发较大规模罢工后,4月21日、23日,相关企业兴华、兴昂两家分厂也相继发生了大规模的抗议事件并演变为暴力冲突事件。二是组织性。当前发生的企业体性事件,有别于以往松散的、自发的体性行为,多数有一定隐蔽的酝酿、策划过程,通常有组织者和骨干形成核心。比如广东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外来工自发组织和为外来工服务的民间组织,往往在劳动纠纷引发体性事件中充当组织者的角。三是对抗性。不少企业体性事件突发性强,行为过激,暴力性行为明显增加。事件参与者动辄堵路断绝交通,冲击党政机关,打砸、哄抢办公用品和交通工具,甚至暴力抗法,殴打警察。2004年3月11日深圳市布吉镇李朗俊业玩具厂因拖欠工人工资及供货商货款引发的堵塞李朗大道事件持续9天,为平息此次事件,公安部门共出警2520人次,警车180台。
(四)事件背景复杂化
企业体性事件涉及的诉求愈来愈广泛,已扩大到劳工权益的各个方面;行为指向对象除
了企业资方,还包括政府部门及相关产业政策;有经济原因,也有社会原因和制度上的原因;有现实矛盾,也有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都使事件性质复杂化,增加了处理难度。比如今年广州珠江钢琴厂的数百名外来工要求厂方给予住房公积金待遇,为此多次采取过激体行为,由于诉求涉及政策因素,目前仍难以妥善解决。特别是珠三角毗邻港澳,一些组织千方百计插手利用企业体性事件,极易使个性问题转化为共性问题,局部性问题转化为全局性问题,经济问题转化为政治问题,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从而大大增加了 5
567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我省政法部门参与解决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置由劳资纠纷引发的体性事件的情况报告”,内部稿,2005年。6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课题组:“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化进程中社会治安管理研究”调研资料,2004年。7 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内部稿,2005年。预防与处臵的难度。
企业体性事件的上述态势与特点表明,经济转型期劳动纠纷的发生以及由此诱发的企业体性事件情势严峻。虽然企业体性事件的性质基本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是由于
劳动者的基本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所致,行为者的直接目的只是为了维护劳动者自身的权益,然而因其采取的往往是非法的行为方式,对社会正常生产与生活秩序破坏力极大,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突出因素。
二、企业体性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
现阶段企业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与企业雇主和劳工队伍的结构、素质有关,更与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进程密切相关。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略加分析。
(一)用工单位(雇主)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漠视劳动者权益
发生在国有企业的体性事件,多数情况都是在企业重组改制中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程度不高,职工安臵方案不落实。而在大量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则是人本思想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缺乏人性化管理。特别是在使用农民工为主的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劳动法无法得到有效执行,一些企业雇主只顾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无视本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不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改善劳动条件,不
为劳工参投社会保险,剥夺式用工现象突出。许多企业存在加班时间过长、工作生活环境恶劣、工资低廉以及管理粗暴等问题,都是诱发体性事件的直接原因。不少企业短期行为明显,一旦 4 经营不景气,首选的应对方法就是牺牲劳动者的利益,其直接表现就是欠薪。少数雇主甚至把不断欠薪逃匿、换地经营作为生财之道。这些现象很多直接引发了劳资冲突并最终酿成体性事件。
(二)劳动者的利益要求普遍提升而法律意识相对低下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的推进,我国企业劳动者队伍的利益诉求、主体意识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与改革开放初期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已不再单单是走出农村赚点钱以弥补土地收入不足的农民,正在实现从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现代化的生产链使之逐步摆脱农民的个体意识而形成以共同利益诉求为核心的产业工人的劳权意识,利益要求也随之普遍提升;与此同时由于受文化传统观念的影响和文化教育水平的限制,劳动者体总体上表现出法律意识不高,对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知之甚少。在被企业招用时,很多没有意识到必须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利益冲突而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又容易产生急躁情绪和非理性心态,加之“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驱动,使他们常常选择了“闹事”作为向资方抗争的手段,甚至尽量扩大事态和采取过激方
式向政府施压,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三)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而缺乏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既要促进和确保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同时又要关注人权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而言,政府通过立法、制订政策以及执法和政策的推行介入劳资之间的关系调整,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统筹协调。倘若片面强调发展经济而忽略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就会加剧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改革开放20多年来,政府将经济增 5 长作为优先考虑的发展目标的同时,在不少地方出现片面追求GDP的倾向,忽略了如何切实保护劳动者权利不受侵害,这就出现了立法与实施相悖的情况:劳动者在国家宪法、劳动法上明确享有的法定权利,在地方发展经济政策的冲击下往往被漠视而无法转化为实有权利。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引资和单纯促进经济增长的动机,利用低廉劳动力价格优势吸引外资,并为此严密地控制劳工成本和劳动关系,限制工会维权作用的发挥,甚至放任企业违法用工。比如在劳工社保问题上,有的地方政府对企业采取妥协态度,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观上纵容了企业不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参保的不法行为。以低廉劳动力为基础的单纯经济增长发展观加剧了劳资双方关系的不稳定。市场经济
条件下政府在处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关系上人本思想的缺位,是导致一些地区的劳动纠纷频繁及企业体性事件加剧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