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办理房照的房屋产权确认是怎样的
房屋产权的确认,即划分和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相适应,确认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是:
第一,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
第二,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其中之“事实”,首先应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没有书证和物证时,可以寻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明。书证和物证主要包括:
①产权证,如土改时发给的房地产证.建造房屋后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变更后领取的所有权证(通过买受.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产权证)。
②其他证书和物证。如遗嘱,信件,分家析产合约书、基建时的加工费及材料费单据、历年缴纳房地产税的税单和赠与书等可以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证书、物证。
③其他证明。
二、房产证未办理卖房子流程
1、签合同,交定金。
2、做公证给中介方,房子买卖合同和抵押合同等相关资料由中介保管。
3、做完公证由买家付你首付《一般是你欠银行的钱》
4、用买家付你的首付去银行申请还贷
5、结清过后银行会给你结清证明。
6、等房产证出来,过户,买家给尾款。
三、影响产权归属的因素
1、产证登记人名字
房产证上权利人所登记的姓名,是拥有房屋产权的最直接证明,这有《物权法》的直接规定(《物权法》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产权证登记人的重要性无可置辩,但是,它并不是认定产权的唯一依据。
2、出资
有时,即使房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仍认定为共有财产,主要原因就是房屋为共同出资购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出资也是认定真实产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3、产证与结婚登记先后关系
产证登记与结婚登记时间的先后关系,对产权认定也有重要影响。比如,同样是产证登记为个人,共同付款或还贷的,如果产证在婚前登记,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后登记,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4、购房时真实意愿
如前所述,婚前产证登记为个人,共同还款的,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婚
前购房时即有共同所有的意愿,司法实践中仍将认定为共同财产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沪高法民一[2004]25号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房产证办理 5、出资的性质
为购房出资分为支付房款(首付或全款)和归还贷款。房款直接支付给开发商或其他卖方,是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义务的行为,相对应的权利是取得房屋产权。而归还贷款则付给银行,是履行借款合同的行为,跟房屋产权没有直接关系。就取得房屋产权的贡献而言,支付房款是决定性的,归还贷款是从属性的,因此,在共同出资的情况下,参与支付首付比参与还贷更容易得到共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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