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
乙方于      日因   不慎发生伤害事故,经   认定属于工伤。事故发生后甲方将乙方送至  医院进行,并支付了全部费用。截至目前,甲方共支付医疗费、复查费等费用总计    元,乙方未支付任何费用。现乙方提出,要求与甲方一次性解决此伤害事故,并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甲方考虑到乙方的实际情况,表示同意。甲、乙双方经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劳动关系于      日解除。
2.经乙方提出,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      ),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二次手术和费、康复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辅助器具费、交通食宿费、伤残津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
资、社会保险等以及其它全部因此次伤害事故和劳动关系的履行和解除而依法应支付的费用。
工伤索赔3.乙方承诺,在收到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费用后,会妥善分配上述费用的使用,留足后续发生的二次手术费、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等费用,以确保身体治愈,否则造成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在签订本协议前,双方已对乙方的伤情有了充分了解,也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自身权益有了清楚的认识,因此双方确认本协议第二条所述费用为甲、乙双方所自愿协商之数额,若与法定数额有所出入,乃为一方自愿对其合法权利进行的适当处分,故任何一方不得以对伤情情况、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存在重大误解或协商数额显失公平等为由主张撤销本协议或确认本协议无效。
5.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就劳动关系以及乙方的伤害事故再无任何争议。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以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也不得再提起任何异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争议仲裁、监察投诉、举报、民事诉讼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已付款项全部追回,并向乙方追究进一步责任。
6.本协议上列各条款的内容均系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欺诈、胁迫行为,一经签订,各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附则
7.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赔偿和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委托代办人:       
  乙方属于甲方员工,因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为了解决乙方上述事宜,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职工于 20XX 4 1 日入职, 20XX  6  日乙方在工作时间因自身原因造成      受伤,医疗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已经自行承担。
  二、为妥善解决上述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各项补助费、赔偿金以及本协议签订后的后续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 X 元整(大写 XXXXXX元整);该款于本协议签订一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即为解除,双方不存在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产生的相应权利已经包含在第二项中。
  四、乙方领取上述各项款项后,乙方自愿放弃其他各项权利,关于本次赔偿及劳动关系解除全部解决完毕,以后互不相扰。
  五、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其他各项权利,乙方自愿放弃就受伤赔偿所享有的仲裁、诉讼、鉴定、重新鉴定、索赔等权利。
    六、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有关部门投诉、起诉甲方。
    七、以上协议的达成,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自愿,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威胁等情况。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翻悔。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下无正文)
甲  方:                      年  月  日
乙  方:                           
乙方委托代办人:                      年  月  日
工伤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        甲方        乙方就此事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                元。
二、付款时间及办法含有关条件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四、甲方 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 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五、甲方 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 自行承担,甲方 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