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意见鄂尔多斯市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2.09
【字 号】鄂府办发〔2021〕85号
【施行日期】2021.1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意见鄂尔多斯市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意见鄂尔多斯市整改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意见鄂尔多斯市整改落实方案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于8月31日至9月10日对内蒙古自治区进行了实地督查。11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印发《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对内蒙古自治区反馈意见》(国办督函〔2021〕74号),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为抓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按照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将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坚持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新征程下的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探索以生态优先、绿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先行区,奋力开创现代化鄂尔多斯美好未来。
  二、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旗区、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接受督查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二)严肃工作纪律。要进一步严肃整改落实工作纪律,坚决整治整改落实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杜绝整改过程中避实就虚、推诿扯皮、打折扣、客观原因等问题和倾向,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要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交办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同步抓好落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反馈问题能够在短期内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持续推进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总结查问题的根源,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避免反复发生同样或类似问题。
  (四)强化沟通协调。整改落实工作要全面落实旗区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指导责任,加强旗区和部门间沟通协调。责任部门要切实起到牵头抓总的作用,统筹相关旗区和部门完成整改任务的部署和落实工作。
  三、整改任务
  (一)减税降费助企发展方面
  1.“部分工程类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截至9月19日,工程类项目支出进度33.5%,低于总体支出进度30多个百分点”问题
  自查情况:截至11月9日,鄂尔多斯市共收到工程类项目中央财政直达资金27157.41万元,兑付20448.8万元,兑付率75.3%。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快工程验收进度,及时下达资金。二是严格按工期和实施进度支付,确保2021年底前兑付率达到90%以上。大文件发送
  牵头领导:苏翠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2.“部分盟市拖欠农业工程款。截至8月底,通辽市拖欠赤峰大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等 287家企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款10.1亿元,占总价款的41%”问题
  自查情况:2019—2020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率均偏低。2019年,全市平均支付率为67.5%;2020年,全市平均支付率仅为35.5%。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整合发改、财政、水利、自然资源、林草、电力等多部门力量,全力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工、及时验收、资金足额支付。二是对项目进度、资金支付率执行日调度,及时准确把握各旗区工作进度,通报批评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支付率低的旗区,全程跟踪督办。三是力争年底前实现2019年度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率达到97%;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前资金支付率达到50%以上。
  牵头领导:额登毕力格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二)扩内需保就业保民生方面
  1.“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1—7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低于一季度56.4个百分点、上半年10.4个百分点,个别盟市甚至出现负增长”问题
  自查情况:1—7月,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1.6%,增速位居全区第二位。较一季度回落27.9个百分点,较上半年回落21.9个百分点。目前,全市453项重点项目已开复工431项,开复工率95.1%,完成投资596.3亿元,已超额完成年度计划(588.4亿元)。
  整改措施:一是以更大力度推动项目建设,抓住最后施工期,紧抓快干,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20%以上。二是以更优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围绕项目建设的全生命周期,切实解决好“地”“钱”“人”等各类要素保障,确保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00亿元以上。三是加大项目引进力度,推行产业链“链长制”,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新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强化项目引进。
  牵头领导:苏翠芳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旗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2.“部分棚户区改造众回迁难,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慢、质量差。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2014年棚户区改造阳光佳园项目,逾期安置回迁47户,剩余13户至督查时未安置回迁。赤峰市红山区铁南钻机厂家属院迟迟未启动棚户区改造,300余户众房屋出现裂缝和下沉,不少房屋面临坍塌危险。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向华小区2019年4月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截至督查时仍未完工,且小区道路积水、屋顶漏水、护栏破损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问题
  自查情况:经自查,东胜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有46户逾期未安置。2020年实施的2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2021年实施的7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工44个,正在改造28个,不存在进展慢、质量差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进度,确保在2021年年底前安置户数完成50%以上,到2022年年底前全面解决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