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学游泳摘要:对风景名胜区产权问题,长期以来我们的认识一直比较模糊,本文试图通过对产权概念、我国风景名胜区产权存在问题、内容等方面的解析,对我国风景名胜区的产权作一个比较清晰的解读。
关键词:
怎样网上订购火车票风景名胜区;产权;所有权公务员考试报名要求
丽兹 卡潘长期以来,我国风景名胜区的产权受到法律和制度的影响,产权关系长期界定不清,产权制度安排不够合理,造成了风景名胜区的粗放经营、低效配置、资源质量下降,下面我们就对我国风景名胜区产权进行解析。
一、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
主要包括:财产所有权,财产的使用权,财产的收益权,财产的最终处分权。风景名胜区的产权还有一层意义就是作为稀缺旅游资源在使用过程中各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关系。根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据我国宪法的规定,风景资源中自然风景资源的产权有两种形式:主体国家所有,另外也存在着集体所有。所以就风景名胜资源来讲,在最终归属上属于全体国民,国务院行使所有者代表的责任和权利;集体所有的风景名胜资源,在最终归属上属于集体各成员,村委会或其他集体组织是所有者代表。全民或集体中的每一成员,理论上获得平等均一地享用资源的权利或承担资源受损的成本,这是物权意义上对附着于风景名胜资源上各种权利的理解。
二、风景名胜区资源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产权即所有权只是纯理论意义上的
一亩多少平方米
“产权不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 系……它是一系列用来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1](P.204)。就风景名胜区的资源的而言,从物权的严格界定来看,风景名胜区的资源应该是公共资源,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但在现实生活中风景名胜区实现其完全的公共所有权却有很大的问题,它属于公共资源,但是同一般公共资源相比它又有自己的不同之处:“其一,依托风景名胜资源而建立的风景名胜区内同时存在有国家及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投资开发建设而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资源,如设施、设备、服务等,且两者事实上具有不可拆分行,这样作为全民享有的公共风景资源的个人如果不在经营性资产资源上消费上有所支付的话(现实生活中一般是指门票的支付)
,无法享有本应享有的资源。其二,依托风景名胜资源而建立的风景名胜区作为产品,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2](P.63-64)因此我们可以知道:风景名胜区的最终所有者(全民)拥有的是不完全消费意义上的剩余控制权。物权意义上的权责定义,更多只是一种归属标志。